我对色彩的认识是十分粗浅的,因为第一次上美术课家里买不起一套水彩笔开始,我对颜色基本上是有一种得不到而产生的逆反心理,我讨厌五光十色,我喜欢穿校服,在整齐划一的颜色里我可以消失在人群中。
家庭或者出身,可以说是一个生命最开始的底色。当我吃到第一颗大白兔奶糖的那一天,明黄的太阳抚在我的肌肤上,让人沉醉。所以当我们回顾往事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的给那段故事一个色彩,这个时候,颜色是私人的,它不再是由光的物理性质决定,它有了生命感,变得有质地。
我是一个冷色调的人,我最大的幸运和救赎,大概就是找了一个暖色调的先生。我崇尚复杂性,所以不会觉得自己这种分裂式的生活有什么不妥,反而会更加自在,独处时的冷色调不会让我觉得冷清,彼此相处时被中和的感觉也让自己可以透口气。
所以,其实,颜色有多少种,没有人说的清,因为有了生命的烙印,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一个底色复杂的物种,我想要了解自己。
吴念真在他的书《这些人,那些事》的自序中写到:“有时候会想,生命里某些当时充满怨怼的曲折,在后来好像都成了一种能量和养分,因为若非这些曲折,好像就不会在人生的岔路上遇见别人可能求之亦不得见的人与事;而这些人、那些事在经过时间的筛滤之后几乎都只剩下笑与泪与感动和温暖,曾经的怨与恨与屈辱和不满仿佛都已云消雾散。”
经历造就今天的我们,我希望在烟消云散前留下一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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