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先生当年说: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因此被批判不少,现在好像赞同的人也不少。确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谓之“主义”,应该是成系统的理论,如“马列主义”“民族主义”,“凯恩斯主义”等。有的称之为“主义”,实际上只是一种社会现象、某些人的一些想法或做法,也没有明确的倡议者或领头人或教主什么的。大的主义我谈不了,今天就谈谈几个小“主义”。
首先谈“经济学帝国主义”,该主义什么意思呢?经济学本来是研究经济问题的,探讨和解释如何配置资源,如何使个人、企业、国家或地区致富的学问。经济学有些基本假设、概念、原理,如恶本好利(追求利益最大化)、机会成本、交易成本、边际效用递减、交易对各方有利,等等,比较实用,能解释几乎人类所有的经济行为。从而,有些经济学家将其解释的范围不断扩展到社会学领域,或者有些社会学者常借用经济学知识解释社会学问题。如:用经济学知识解释人与人之间关系(包括朋友关系、家庭关系等),解释伦理道德、解释慈善行为,甚至解释政治、法律和宗教问题等等,直到不能解释为止(如舍己救人就没法解释)。
对于经济学不断扩展解释领域的做法,有人就称之为“经济学帝国主义”,蛮形象的!这种做法是否合适,确实不好评论,如非要送一句话,我只能说:适可而止。何为“适可”,我也不知道。
再来谈谈“法律万能主义”。由于工作原因,过去也常和律师接触。和律师接触,当然谈法律。律师和你谈问题,也习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我们现在经常提要依法治国、依法治企,有的地方又还有依法治县、依法治村的口号标语。这些话说来没错,但有人理想地认为,只要将法律和制度完备并条文化,然后严格执行,把所有的行为都规范起来,就可河清海晏、天下太平了!。。。这就未免太天真了!把所有行为规范起来,可能吗?还要文化、伦理道德、宗教干什么?以前常讨论“权”大还是“法”大,记得当年学法律时,老师说:从根本上说权力是高于法律的,不夺取政权怎么制订法律?!
一般认为,“法律万能主义”是行不通的。
然后谈谈“科学万能主义”。科学和技术最真切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我本人就是科学的追随和崇拜者,小时候多穷啊,能过上现在这生活,一靠小平同志改革开放,二靠科技发展。咱还记得小学的课文“宇宙飞船、海底油井、地下火车,我们要上天、入地、下海,建设一个新世界!”,“年月日、时分秒,我们和时间赛跑,奔向二〇〇〇年”——那么急着奔向二〇〇〇年干嘛?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啊!奔到的那天晚上,全国很多科学技术工作者在值班,怕“千年虫”爆发。
科学不但改变了生活,过去神话才有的千里眼、顺风耳、筋斗云,都有了,有的还超过想象。一部智能手机,功能相当于十多年前的几十台高级电器、仪器。
科学还特靠谱!是啥就是啥,说能做啥就能做啥,还能告诉你“咋能这样?”。婆姨不能养崽能给你想法子,实在养不了也告诉你原因,比拜“送子娘娘”强多了!
科学,多好啊!部分科学的崇拜者就想:科学照这样发展下去,应该所有的事情都能搞懂,什么东西都造得出来:哲学?——好多哲学问题现在科学可以解释啊,哲学会被科学替代!宗教?——那是客观世界在人的头脑中的虚幻、颠倒的反映,会消亡的,今后谁还拜菩萨!人脑思维?——迟早有一天科学家会用化学方程式表达出来。最近我在回头看《科学家谈21世纪》,上世纪七九年出版的,里面写到:建国100周年的时候,在戈壁滩庆祝,有来自月球的龙娜姐姐,还有来自火星的火生弟弟,往来于星球间的火箭在拉萨附近的星际航行站起起落落。。。
——以上就是科学万能主义,包括科学理想主义的具体表现。
在此,对科学万能主义我不再详细评说,我在另一篇简文《我所理解的科学哲学神学》中已谈过相关问题,在此只复述最后一段话:科学会不断发展进步,世界会越来越美好!而哲学和宗教,将永远伴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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