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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明确的制度可以减轻惩罚时的抗拒情绪和行为

225:明确的制度可以减轻惩罚时的抗拒情绪和行为

作者: 亮亮苏 | 来源:发表于2018-12-19 22:07 被阅读0次

    昨天一位朋友反应,孩子回家后十分生气,原来是老师罚他抄写卷子,但他认为自己罪不至此。老师自有老师的理由,很显然孩子没有接受老师的惩罚。

    想到最近张老师在班里实施的《班级公约》,当有的孩子达到惩罚级别时,他们会自己主动按照最低要求完成自己接受的惩罚内容。抗拒少了,师生关系也和谐了。原因很简单,就是把以前老师的主观奖罚机制换成了现在师生共同讨论的《班级公约》:内容中有奖有罚,让学生提前就知道自己努力达到什么程度就会有奖励,同时也知道自己因为什么事情没有做好需要接受哪一个程度的惩罚。

    这个是很重要的!它体现了学生自我管理的成果,让学生心里明白了自我约束的重要价值。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而孩子情绪的表达也是在博取他人的认可,从而降低自身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孩子不知道将要面临什么,就会对惩罚存在内心焦虑,从而出现抗阻。可如果孩子十分明确自己做了什么事情就会接受什么样的惩罚,他就不会因为对未知惩罚的恐惧而有过激的情绪表达,这样也就减少了负面情绪的体验。这是惩罚部分。如果约定中还有奖励措施,而且是分开单独进行,功是功,过是过,平时孩子们就会有自己的努力方向。比如积极回答问题,比如主动帮助同学,比如认真完成作业等等,细则会在孩子们的具体行动中转化为可以看见的进步。对于被惩罚的孩子,当他因为失误必须接受一定惩罚时,我相信他一定想让自己怎么样赶紧努力去接受一次表扬,从而冲淡惩罚对自己的伤害影响。这样的话,错误反而成为了孩子自我觉醒的一个机会。如此看来,明确的《班级公约》对孩子的健康发展功不可没!

    不仅仅对于学生如此,对于老师的作用也是明显的。没有明确的规定之前,老师需要处理的是一件件具体的事情,因为个人的情绪、事情的程度、环境的制约等都会影响到处理决定,处理的标准就会出现一定的波动。对于师生关系而言,由于趋利避害的本能,孩子们永远会觉得自己接受的惩罚比别人的重,自己受到的奖励别他人轻,消极的情绪就会成为影响师生关系的毒药,甚至在师生之间恶性循环造成不可逆的后果。有了制度,老师不是惩罚者和奖励者,老师只是一个执行者。无论奖与罚,都是学生自己行为换来的客观结果。如此一来,公平感就会在师生间扩散。老师不用生气了,孩子不用敌对了,每个人都可以体会到更多的积极情绪。也许,说大一点,这就是从“唯我独尊的人治”到“照章办事的法制”的转变,受益也是整个制度中的每一个人。

    确实挺好!

    对于家庭教育中的孩子,也许也可以这样来引导。如果能制定出适合孩子年龄特征和家庭氛围的规则(一定要固定化、明确化),也许就会减少一些狂风暴雨和剑拔弩张吧!这个值得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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