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冬季的某个下午,我和闺蜜王圆圆站在满都海公园怅然若失。司法考试成绩公布了,有几个同学通过,大部分同学覆没。
过了的同学如释重负,心里明媚的如春暖花开。没过的同学痛定思痛,打气加油想重整旧山河。
而我俩……干脆没考。
眼睁睁看着一年仅有一次的机会白白浪费掉,那感觉就像站在奖箱旁边,看着他人抽中大大小小奖品,再不济也有参与奖,而自己竟然连手都没伸进奖箱。
可问题是,司法考试被誉为中国三大最难考的试之一,要想通关,脱皮掉肉之苦在所难免。所以,有必要受那个苦吗?
闺蜜王圆圆发话了:一开学,商法老师就叮嘱我们,研究生必须完成的三要事,司考、工作、找对象(有对象的,请忽略)。
好吧,后两项,大家都懂得。工作意味着饭碗,毕业后还没饭吃,会饿死。找对象更是明智之举啊,不是有人说,学校里的爱情性价较高么!
可是司考呢?至于占据首位么?
王圆圆又发话了:老师说,作为一个法学研究生,连司考也过不了,没有说服力,太丢人。
没有说服力,太丢人…
太丢人…
丢人…
花这么大心思考个试,居然就为了体面。
不过,我和王圆圆都认为,人活脸面树活皮,不蒸馒头争口气。
为了荣誉,我们,考!
时至今日,回头去看。过司考,给王圆圆带来的,不仅是面子,更多的是实打实的好处。
毕业当年参加公务员考试,很多公检法岗位,报考条件必须是已通过司考。王圆圆同学直接凭司考A证,甩掉很多竞争对手。
公考成功后,王圆圆又成了法院屈指可数过司考的法官中的一员,入职就被奖励一万元。
再后来的公务员遴选考试,那个A证,不知为王圆圆干掉多少潜在对手,助她上位。
这还不算完,三年前,她所在的法院举行法官原额制考试,有了司考知识储备的她,如履平川。
现在说起司考,王圆圆还会不无感慨的说,当年劳心费神,真是考对了。
尽管当初只为面子,误打误撞,进而也得了不少好处。
但你为什么要考?如果你也是那为了面子,可以不要命的主,哪怕为了面子而考。
但无论如何,请务必给自己一个足够有力的理由。有力的理由才会激发极致的渴望,而那是你疲惫至死时,有能力满血复活的动力。
稻盛和夫说,要想做成事情,首先要思考,“要这样,必须这样”,这种愿望比谁都强烈。热情达到燃烧的程度,是达到目的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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