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瓜真的太多了,张碧晨和华晨宇的瓜又开始了。
目前在办的一个案件。
老王有家有室有儿子,事业小有成功。不过常年在外洽谈业务,难免的混入灯红酒绿的生活中去。好巧不巧的遇见了小红。老王知道,小红就是那样的女子,双方也清楚,在一起不过是游戏而已,老王贪图小红的年轻,小红贪图老王的钱。
一开始老王就知道,小红曾经和老张在一起过,后来还成功从老张那里要到一套房子。在和老王一起耍朋友的这段时间,从老王这里拿了好多钱装修房子,买买买等等。
大概一年后,小红怀孕了,老王说,只是玩玩,孩子不能要。小红坚持要孩子,老王又说,即便是你生了孩子,我也不会要你,跟你结婚。后来小红还是生了孩子,是个女儿。小红开始威胁老王,必须离婚,跟她们母女一起过。老王的答复,只要不闹到家里去,每个月给她们娘两生活费,标准就是每月3000。据老王说,不一定是每月这么多,有时更多一些,几万也有。
后来,老王的妻子还是知道了这件事,碍于面子想用钱了断,但小红不干啊,继续闹。老王的妻子一生气,断了老王的钱。
大概一年多后,小红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要求老王支付抚养费。
普及一下法律知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是拥有同等的权利的,父母必须要抚养的。
老王懵了,听朋友一说,对啊,别管她,谁知道孩子是谁的呢,小红也不止和老王一个人好。而小红呢,故意隐瞒老王的联系方式,把老王老婆的联系方式告诉法院了。法院又不好给老王的妻子送材料,那不是几重伤害嘛!
结果,一审判决老王支付抚养费。老王的妻子也坐不住了,必须二审,做亲子鉴定,把这件事情搞清楚,最后再跟老王算账。
从头到尾都是老王的妻子在跟我联系,我也看了小红的照片,也不是什么花容月貌,甚至还比普通稍微差点。可就是这么一位年纪轻轻的女子,深的老王老张的喜爱,还甘愿包养她。
后来跟老王联系,他的说法是,大家都是出来玩的,既然自己犯了错肯定要承担,不想影响家庭,但小红不讲信用,不仅破坏了她的家庭,还起诉他,简直太坏了。
没有办法评价。一出狗血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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