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伏枥老马
这两天,各位应该都看到了一则网络快速传播的短视频。视频的内容很简单,一名怀抱幼儿的老年妇女在警察执法过程中有阻挠行为,警察直接将此妇女控制。
但控制过程却让人大跌眼镜,那迅捷有力的擒拿手真的让我们看到了人民警察的训练有素,骁勇善战。老年妇女应声倒地,怀里的孩子摔在一边,痛哭不停。一位路人大爷赶紧过来抱起了小孩子。
就是这样的一则短视频,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议论,有声讨警察不顾孩子安全,暴力执法的,有批评老年大妈当街不该不依不挠推搡警察,阻碍警察执行公务的。更有人去引经据典,去探讨老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暴力抗法,抑或是警察故意伤害的。还有人搬出了美国的法律,说如果在美国,警察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对于这件事情,我不敢妄加评论,只想从伦理,中国传统文化道德角度来谈谈这件事情。
讲实话,在这个视频中,这个画面,首先让我想到的是出自《孟子·梁惠王上》一文中的一句话,也是哪怕只有小学文化学过几天语文的中国人都非常熟悉的一句话: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这句话的意思,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尊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在爱惜自己的小孩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
为什么首先让我想到这句话呢,有两点原因:一是因为视频画面中的人物和这句话中出现的人物太般配:一个老人,一个幼儿,还有一个年轻体壮的青年。
二是视频画面中人物的行为和孟子所主张的伦理观念反差太大,年轻体壮的青年对一个母辈的老人没有一丝的尊重,对一个嗷嗷待脯的幼儿没有一毫的怜惜。
而这一切只是因为这个年青人是一个人民警察,是因为老妇人那推搡的动作“危害了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或者说是“袭警”,对“袭警”的法律解释我了解不多,算不算“袭警”我们庄严的法律会做出公正的评判,人民的眼睛也会做出公正的评价!我相信很少有人会觉得一个怀抱幼儿的老妇,哪怕有一些推搡的动作,会侵犯到警察的人身安全。
但是那老妇人被踩在地上的脸和地上的斑斑血迹,还有那嗷嗷大哭的幼儿,和警察那像对付暴恐分子一样的手段和孟子所倡导的伦理道德观念所形成的极大反差是否让我们对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回归有更多地反思。
在这个画面中,警察是一个强者,他年轻体壮,他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利,而真正的强者,应该具备悲天悯人的情怀,“哀民生之多艰难”,并愿意尽一己之力给弱者以帮助。孟子如此,其她伟大人物也无不如此。
而老妇和幼儿无疑相对于警察来说无疑是一个弱者,弱势群体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要给她们提供帮助。即便不能提供帮助,也应该给予最起码的尊重和爱护。
当然,网络上也有另外一种声音,“人民警察的尊严不容侵犯”,并且,在中国社会,也确实有一些“弱者婊”“我弱我有理”的现象。在道德大旗下,“坏老人”“熊孩子”频频见诸媒体,老弱病残似乎成了流氓无赖违反社会规则的护身符。而这次事件中的老人,可能也存在倚老卖老的嫌疑。
这些现象固然令人咬牙切齿。但是,大家也不要忘记,“弱”固然不应该被利用,但也不应该莫名地被欺辱和围攻。而这次事件中的老人,即便先是有错在身,单也不至于一个人民警察动用暴力机器予以“镇压”。警察在动粗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老祖宗对做一个人最起码的教诲。
这只是我的一些看法,“一阴一阳之谓道”,换个观点看问题,可能我说的都是错的!你又是怎么看的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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