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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破两小区拆墙的困局

“戏”破两小区拆墙的困局

作者: 秦宇楼 | 来源:发表于2017-06-18 13:09 被阅读76次

    宁向东的清华管理学课真是牛,在得到APP上线仅一周,订阅客户就直逼4万人!

    他讲:“管理学”就是一种破局智慧。关于商场上的局,他讲了一个故事:

    这个局很有意思,分享群网友就根据这个局给大家出了道题,让大家想答案:

    以下是我的解答,以一个非专业人士“戏”说破局,只算调侃。

    我认为:这道题不能被表相的物业服务费所迷惑。中国人讲了多少年的一分钱一分货硬道理,服务费永远和服务质量成正比,你能提供什么服务我就给你什么费用,天经地义。就是有歧意,也只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在认识上的分歧,虽然波动,但肯定是有一个客观基准线的,这就是标准,有标准就有裁定的依据,也就有了妥协让步的余地,所以这不是困局,困局是根本没有清晰的答案。

    “困局”是资源的硬束缚。比如此题中物业服务的资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软资源,比如清洁、维护、安保等,这些都可以通过物业公司的努力提高,大不过是物业费和物业服务质量的吵吵中的平衡;另一个是硬资源,就是小区的容积率、出路、自然景观,绿化面积和业主素质的人文环境等,这是开发商交工那天就留下的硬格局,这可不是多少物业费和多有能耐的物业公司可解决的,所以破此“困局”,就不能纠结于一家物业公司还是两家物业公司,一个物业费标准还是两个物业费标准,物业费是高还是低的问题,关键是要把后面那个硬资源给摆平了。

    好的人文环境,高质量的硬件配置,来源于小区初期形成时的基础,一旦定型,基本不可能改变,这和钱无关。就像此题一墙之隔的两个小区,开发商为何当时要分隔处理,就是因为要考虑不同业主的入驻诉求。低物业区的业主价值取向肯定是更侧重了居住的成本问题,而高物业区的业主们也一定是为了更好的安居条件。这是两个小区用户的原生态基因,在选择小区那天起,就综合了自己的客观条件,态度鲜明地用脚进行了投票,我们知道,生态学上的基因是不可改变的,所以这里的真正“困局”是这个矛盾难以调和。

    如何破局?

    拆和不拆决策,其实都是为了冲出困局,但无论如何决策,后面都有一串问题等着你,形成新的局。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奥卡姆剃刀理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按责任范围,拆不拆墙是开发商的事,服务好不好是物业公司的事,既然小区开发已经结束,小区已交物业管理,开发商第一思路肯定是我都出局了,我哪管你那门子拆不折墙的问题,最主要是这种拆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好处,我想还没有哪一家开发商会傻到费力就是为了不讨好(有网友说,开发商拆墙是为了声誉,这是一个伪命题,声誉是满足大多数的需求,这种一半对一半的选择,在这面加分的项目在另一面肯定减分)。

    所以破局还是要回到宁向东老师给的思路上来。

    第一种破局思路:寻找那些先前没有进入你视野的无关资源,然后通过无关资源和正负资源的相互整合、加减,就可以完成对负资源的转化,给自己找到路。

    大家是不是想到了,既然要拆,说穿了,交清全部购房款的肯定左右不了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也不可能,如要拆墙,就看谁对开发商最有控制力了,那就是政府,这就是本局的无关资源。比如说,当地政府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里的“住宅小区要进行道路开放的要求条款”,必须拆掉围墙。得,低物业区的业主自然乐的合不拢嘴,肯定没得说。高物业区的业主就不高兴了,哪有这样的道理,我曾经高价,不就是为了好环境,你拆了墙,我们小区的高人文环境如何保持?不行,我找开发商说理去。这种情况下,我们马上想到了开发商那个表情,当然要装出无辜又无奈,“老乡,我还正为拆墙的成本费犯愁呢,那咱们一起找政府去”。政府考虑问题当然不是你一个小区的问题了,拆不拆墙不是你们一两个小区的品位问题,这影响的全市规划的总体部局,关系到道路拥阻和安全问题。当然政府也觉的为了大多数利益也不能损害少部分人利益,那我就给你点合理补偿吧!但补偿的少,居民又不让,政府怕麻烦,反正也有这方面的预算,算了,我给你们分担点成本吧,你们不是在买房时,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和绿地都分摊到每套房子里了嘛,也就是说,这部分的地价你们都买了单。现在我把这部分地价从你的房屋均价中折出来返还给你。同时,不是当时搞好了70年后还需要续交土地出让金吗,那么,公共部分也不用你再续交了。正好遇到政府这个决策者很人性化,看见老百姓高兴了,他也很高兴,一激动,更优惠的又来了,既然小区开放以后,公共区域的保洁、维护,以及安保的压力加大,这些都属于公共空间,那么我来买单吧。比如说小区绿地、道路等的保洁,今后,就谁谁谁你们街区负责了吧!业主们只需要分摊楼内区域的保洁费用就可以。又得,这下,高物业区的业主也高兴了,绿地也罢,容积率也罢,主要是人文环境更是一种心里优越感,现在我得了这么多实惠,拆了毗邻低物业区的墙,他也只不过是过这边来和我共享而已,并没有夺走我享受它的自由。算算账,还是能接受的。搞定!当然,也有不认这个理的,就有那么几个钉子户要纠缠,开发商才不管那样的事呢,他已经转移矛盾到政府方面,闹不闹和他没有关系了。政府也不怕,我们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办,只要你合理合规,我有的是政策和你泡时间。

    第二种破局思路,就是对资源进行重新定义,找到新的出路。

    墙拆了,后来,政府换了一位领导,新领导一看财政这样紧张,如果兑现承诺,公务员的工资就开不出去了,但它不这么说,而是一纸文件,请某某物业公司妥善处理小区内业主矛盾。物业这个郁闷啊,拆墙不是你让开发商拆的吗?怎么处理善后找到我了。但物业公司和政府讲不出什么理来,再说了他也不太敢把政府得罪的深了。再找开发商扯了多次皮以后,于事无补,就只好自己找智慧了,业主每天找麻烦,我的寻找出路,既然政府可以用免费的途径化解矛盾,那我也这样做;当然,这种思路不是每个物业公司都有,总有思想活络的一个,有思想保守的一个。那个思想保守的一看,对面那哥么这么思维混乱,要做义工,那我还呆在这儿有什么滋味,我可没闲情雅致要为人民服务,你既然学雷锋,我就做个顺水人情,对不起,还没满期的服务费,我就不退业主您了,我把墙推倒了,你找对面的大哥要服务去吧!

    当然对面这个大哥也不是真的傻,更不是比政府还财大气粗,是因为昨天宁老师给他通电话了,“小什么啊!看在去年您还请我吃了一顿饭的情面上,我给你破破局吧”。这个破局原来和滴滴打车烧钱一个理,先攒数据流争客户,等对面的小弟走了,竞争成功了,就开始把扩大的用户群业主们引流了。他先告诉高物业的一方,既然拆了墙,让你们这些公子、公主们多受委屈了,作为补偿,今年物业费就不收了。噢,对面不同意,那低物业的也不收了。业主又提到了明年?,这哥们儿考虑还能撑下去,物业费降价吧……,反正宁老师给了我一个狠着,就是拦路打劫的补贴物业费模式。是因为我得到了社区周边商业的大数据合作及产品信息推送承诺,这才是我的盈利点,反正是羊毛出在猪身上,让狗来买单。

    第三种破局的思路,就是要重新定义自我,敢于把自己碎掉。

    后来这哥们儿发现上了宁老师的当了,挤走了对面的小弟要数据流,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原来周边的商业大数据哪有宁老师思想那样超前,根本不青睐他,这大哥一着急,算了,我还是给别人当小弟吧。听说邻里间CEO方智的O2O结合新物业管理模式做的很成功,他就是按宁老师说的用第三方平台帮助物业和住户解决问题,好,我主动投诚,以后我就是您的终端了。

    方智可不是一般的角儿,思路比宁老师还超前,没等这哥们去找,他主动来了。把这个哥们儿乐的,原来当小弟有小弟的好处啊,那些年,不容易,和千家大爷打交道,收物业费时是天天时时做孙子,现在可好,我只要向方智大哥收提成点数就好了,方智大哥说话太算话了,从来没爽约过。这些业主也真是衰,就是喜欢生活缴费、衣物送洗、查看社区通知、房屋保修……都在家里搞定,邻里家平台系统就是干这个活的,而且服务无比周到,全方位超过了我们物业服务者,而且平台的主要劳动力都来自小区内的闲散人员,还无形中给小区内解决了就业,而且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老板,这些受益的小区业主们,是真心地对老东家点赞啊!熟人和熟人者口口相传,多像病毒式传播。邻里家不仅功能强大,同时功能也齐全啊!物业服务、生活资讯及相关商业服务机构的资源,都通过移动应用客户端、网站、社区媒体等多种方式可以实现。不仅如此,他老人家还提供综合信息资讯、消费优惠指南、社交、商业工具等多元化服务,就给你一个手机APP,坐收地租,这功能极致到让被服务者脑洞啊!

    后来,方智大哥又给这哥们出主意了,咱们不仅不收业主物业费了,再择优给部分人发点小费吧!“大哥,你疯了吧,是不是也太不尊重咱们智商了”,“唉,小弟你想哪了,我只是让你把小区的闲置房屋按批复价都租回来,大哥已和Airbnb谈好,谁说小区不能开旅馆,咱们以零售卖给他们好了”,“啊呀,那些闲置房屋的业主,让这个哥们儿多少年来鞍前马后,怕漏水,怕失火,没少义务服务的项目,现在都变成了钱?,真不敢保证他不会脱口而出:“大哥,我太崇拜您了,来生定做小妹妹,你就把奴家收下吧”!

    以上全是故事,谁还敢说宁老师的课不行,就让宁老师给我勺子,破破你那个僵固大脑的“局”。

    跟贴的还真是不少,不得不对主要尖锐质疑和批评者一 一作答:

    很为学友们这种求学精神打动,这是做学问的很好态度。昨天因为休息了,没对你们提出的问题及时回答,一早第一时间补上:

    1.本书是我的烧脑之作,文中出现的所有关于宁老师言行,都出自我的杜撰,只是为了情节烘托气氛,并不是宁老师真的说过这样的话,做过这样的事,甚至连参考的价值都没有,所有荒唐观点真还不能怨到宁老师身上。所以结尾时,我特别强调故事,就是此意。

    2.本文是我的原创,但引用了许多高人的观点这倒是事实,至于是不是两个写完,拼到一块,好像还没有人喜欢和我一样熬夜,关于文风前后不一致问题,是因为构思时的想法和下笔后的随想出现了分歧,因为时间太晚,就没有精力进行前后一致性修饰,标点符号不准确的地方也是这个原因。

    3.作为一个案例解决方案,@***给出的答案很严谨,思考缜密,是实操的很好范例,很具有可行性,值得大家参考,虽然不是完美解,但肯定是最优解,@***的补充也很好,看出来你俩都经过用心思考。

    4.关于我的破局文章,实际只是一种思维导向,并不具备有现实指导实践意义,正如你俩所说,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出现的概率太小。

    5.关于一晚上的讨论,大家都有一个误区,物业公司的老板实际是业主委员会,并不是开发商,只所以都有这种错觉,就是因为楼盘开发完后,开发商交付业主使用时,业主委员会并不可能及时选举产生,只能是开发商代行权力,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就得和业主委员会重新签订合同了,因为这样才具有合法的合同效力。

    6.对我的这篇文章只能当作散文随想,如果认为是经济理论,那就是在认知上大大走偏了。如果现实工作中你还真遇到了宁老师这样的困局,还是参照@***的方案,这个方案真得能给人很大启发。

    7.我这篇文章实际是为大家导入了三个知识点,希望讨论完大家关注下,如果是从事物业或房产开发的,这些因素真的需要聚焦。

    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里的“住宅小区要进行道路开放的要求”,所以说未来拆掉围墙是国家层面的意志,不能理解为开发商的行为,这是每位开发商和物业都要重视的自己资源要素;

    二是借力发力,是当下最流行的商业模式,就是“羊毛出在猪身上,让狗来买单”,当然这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事,如果你能在一个细分市场也把这种模式做到垄断,也许你就成为了下一个阿里巴巴;

    三是主打O2O和新式物业管理模式这是一场蓄势待发的商业变革,物业高服务,低收费,或者零收费,这些都离我们不远,如方智的邻里间已经开始这样起步,并进行全国覆盖。这是现实,并非我的混乱性思维。

    8.在质疑精神上我还是更喜欢@***,不要迷信专家,只考虑是不是宁老师的观点,而选择反驳时语言的理直气壮还是唯唯诺诺,这不是求知态度,做学问就是先要把专家拉下神坛,用平视的态度交流,才能更快形成自己的东西,因为专家也是人,他不可能事事正确。

    9.我认为讨论最终结果,还是用他人的发散性思维,补充自己没考虑到的地方,这才是辩论和交流的真正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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