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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求译注042】于公高门 曹参趣装

【蒙求译注042】于公高门 曹参趣装

作者: 河滨散人 | 来源:发表于2023-07-23 09:46 被阅读0次

    【原文】于公高门  曹参趣装

    【典源】

    《汉书·于定国传》:其父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决狱平,罹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号曰于公祠。始,定国父于公,其闾门坏,父老方共治之。于公谓曰:"少高大闾门,令容驷马高盖车。我治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至定国为丞相,(孙)永为御史大夫,封侯传世云。刘峻《辩命论》:于公高门以待封。

    《史记·曹相国世家》:汉王为皇帝,以长子肥为齐王,而以参为齐相国。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惠帝二年,萧何卒。参闻之,告舍人趣治行,"吾将入相"。居无何,使者果召参。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

    【人物简介】

    于公 西汉东海郯县(今山东郯城西)人。为县狱史,郡决曹,判案公正,犯法者对于公所决皆不恨。东海有孝妇,少寡无子,被太守冤杀。力争不得,托病辞去,郡吏大为敬重,为之生立祠。

    曹参(?一前190)  西汉初大臣。沛(今江苏沛县)人。曾为沛县狱椽。秦二世元年(前209年),从刘邦起兵,常身先士卒,"身披七十创,"屡立战功。汉朝建立,封平阳侯,为齐相九年,有政绩,时人称为贤相。又协助刘邦平定陈豨、英布等地方叛乱。后继萧何为汉惠帝丞相,悉遵萧何旧制,举事无所变更,创造了一个相对安定的局面,故有"萧规曹随"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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