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讲,我个人对于所阅读的和所书写的文字是有一些要求的。
读书写字的确有口味之说,绚烂华丽如龙鸣凤舞,清丽淡雅如芙蕖橡子,我乃杂食动物,红烧清蒸来者不拒,没有特别的偏好风格,更惶论品味一说。但若谈起格调,便如同烹饪一学,在讨论南甜北咸东辣西酸之前,菜至少要有个样子,换而言之,它得是一道能吃的玩意儿才能有被讨论品味的资格,文学也是如此。
我现在囫囵吞枣地看过了几本书,适才初窥文学堂奥,个人对于一段文字是否属于“好看”的范畴有一点浅薄的认知,那就是小学第一堂作文课上老师教给我的三句话,直到现在仍屡试不爽。
第一,行文通顺,表达准确。
一位合格的写作者的基本能力就是对所用语言的熟练运用,最基本的词法、语法和标点上不能出错(古语言如文言除外),且读来应该流利畅然,又不可过分泥古据典,逞能恃才,以至有诘屈聱牙之虞。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好,便辞不达意、意不结境,没有资格谈后续的要求,遑论安以“作家”之名。听说有位青年鸡汤作家是不使用现代汉语的规范标点的,句与句以空格间之,引以为所谓特色,那我只能认为是天书,吾等凡人无法理解。
关于表达的准确性,好的文字能一针见血,直捣黄龙,譬如博尔赫斯说:“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木心说:“《红楼梦》诗如水草,取出水即不好,放在水里好看”;钱鐘书说:“文学乃天童舍利,五色无定,随人见性” 。这些句子给不擅长表达的人来写,怕是百字功夫仍绕不出去,但在名家笔下,只消一句便可直达其意,直通其境,看似简单的短句背后是对于所言之物的深刻理解以及对于文学表达的深厚积淀,少言永远是比多说要难得的。
第二,有鲜明的特色和文采。
这一点层次达到了是一定会有的,并且会十分自然地流露出独特的美感,所谓“上帝给的,我才有,上帝不给,不能求”,天赋特别好的作家如汪曾祺、沈从文等只需略脱脱扫一眼便知其风格,读的多了,甚至如《项脊轩志》所言“能以足音辨人”,一字一句不刻意雕饰,而文采灼灼。相对的,我对于部分反思文学实在是无法欣赏,原因无他,文笔太差,纵你立意再高远,旗帜多正确,让人读不下去就是不完美的。而被迫阅读甚至撰写干巴巴的文字在我看来,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文字狱”,这点不必细说。
对于文采的追求也很容易滑向极端,部分文章层次不够,内容空洞,仅以风格自傲,美其名曰“XX派”,通篇充满了个人主义色彩,肆意挥洒,完全跳出文法以外,意气太足以至于伤了形制,仅在自己的语言系统里能自洽,不成气候。
在初中时代面对学校附近的书店里最显眼位置上那花花绿绿封面的一众书籍时,我小小的眼睛里装满了大大的疑惑,走近一瞧,书名多为《刹那的绮梦冰幻奏之吸血鬼奇缘》、《斗破天地、神鬼玄宗》之类,封面或粉色梦幻、俊男靓女或仙风道骨、颇具古韵,抱着尝试的态度,我随手翻开,一映入眼帘的即是毫无辞彩的语句、不知所云的情节,在对销量的不解以及对伤害眼睛的羞愧中赧然阖上了书本,偶然瞥一眼封底的定价:45,更觉得面红耳赤,痛心于自己怎么早没有发现赚钱这么容易,悲哀!
第三点是最简单也最难的,那就是:说真话。
鲁迅先生在《野草 立论》中借老师之口讲了个故事:
一户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全家高兴透顶。满月时,抱给客人看。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当官的’,他于是收获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说谎,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您瞧!多么……哎唷!哈哈!呵呵呵呵……’”
当今写文字的人里面还有一类臭虫,他们活跃于各大微信公众号、无良新闻媒体,擅长抄袭挑事及造谣——在这三样上他们从来只争朝夕、不甘人后,其每天的生活状态如同埃及圣甲虫,对,就是屎壳郎。在全网络寻觅垃圾文字并据为己有、收为己用(甚至都没有尊重垃圾文字的版权!),如果看到优秀的文字他们也不会放过,当然,以臭虫的嗅觉不可能体味文字之美,只是在看到“鲁迅”、“胡适”等大名时两眼放光,并立刻“以粪包浆”,曲解原意而引为真理,断章取义以奉为圭臬,顺便为自己的脑残文章增添所谓的文化气息,喏,这是其代表作品一览:《美国都禁售华为封杀中兴了,抵制苹果从我做起!》、《震惊,你还在看文学书?无用的废物!不转不是中国人!》
不过凡事都有两面性,这类文章在很大程度上帮我给周围人做了素质鉴定,转发甚至笃信这些东西的人我只能对其敬而远之,阿弥陀佛,臭虫编辑在这一点上是伟大的,他们为我国素质提高、人口优化事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讲空话大话假话废话就和街边的某种广告宣传语一般,安全无痛零风险,且收益颇丰。付出的代价很简单:放弃自己的想法就行。
小学时我认为最有意义的事情是吃过晚饭去散步看星星发呆,可是写在作文里难以挖掘其光辉之处,非要说有什么光,那也只能是月亮旁边的一点儿星光。我当然知道“做志愿服务”、“给妈妈洗脚”如此凡几……这些“有用”之事好写且拿分高,但是志愿者固然为社会做出贡献,为妈妈洗脚固然为孝行,于我而言,同散步观星发呆相较,总是差那么点意思。
高中生涯里,每逢写作之时就更是常常要犯难,作文题说起来是开放式、发散式的,却总是限定在我不同意的论点上,我虽学文科,物理成绩一般,但我估猜这原理可能和凹面镜一样,任你多么发散的思维,碰到这种祖宗,也只能乖乖聚在一点上,形成一道伟大明朗正确的红光。最最可怕的是这种要求下产生的畸形文章:荟萃警句名言,满纸长篇大论,却经常让人读来一头雾水,我有位同学,这位老兄平日戴一副厚片眼镜,整日埋头做数学题,从不沾闲书报刊,考场作文却每每高分,为了应试需要,我诚心向他讨教一番技巧,这位老兄慢慢把头从习题堆里抬起来,宝贝似的从书包里翻出一本厚厚的作文大全,里面详细记载了各种议论文的承题、破题.....颇有八股遗风。在书本的后封上则密密麻麻地摘抄着各式名人名言,加缪、毛姆一应俱全,问及其意则俱不知晓,原来这位老兄写作文就如同解方程,有固定的格式和模板,嵌套粘贴即可,虽不至于出彩夺魁,但从来不会得低分。
我这个人境界很低,不理解为何要写一些自己都骗不过去的文章,但有一点我是清楚的,那就是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铺张浪费当然是可耻的,一想到这些人、这些废文浪费的纸张和油墨可以给希望工程添砖加瓦,常念于心而痛于髓。
这三个要求,随着我齿岁渐增,越来越发觉其难得之处,踏踏实实说理的常常干瘪无味,譬如白煮鸡胸肉,营养朴素而口感木然,难以下咽,文采斐然笔上生花的又每每为食肉居庙者之声音,譬如林斤澜说的“花木瓜”,香气四溢玲珑好看,食来却酸涩苦硬,毫无实用。
我于今转入中文系,没有大的希冀,惟愿在有限的时光里读一些好书,拓展一点眼界,在“不倾轧其他社群”的前提下,提升一下自己的境界。
王小波先生在杂文中开玩笑说:“文学就是把东西写的好看,其他的都别管”,我对此深以为然,这里的好看是身心上的愉悦,是一种文采横溢、挑战语言美感极限的潇洒自如;是一种思想深刻、遇事敢言敢怒的自在性情,本质上,它是一种sense of inevitability,让人觉得,作者必须得写,除了这样写,也别无他法、别无选择。
我是这么想的。
by. Vap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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