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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己過~ 擅自作主。

見己過~ 擅自作主。

作者: 平安喜悅健康智慧實修 | 来源:发表于2020-07-16 09:53 被阅读0次

    見己過~ 擅自作主。

    緣~起因7/5 偶然間 遇到老師來左鎮

    因之 老師與同學們上課交流 ~

    6/30 週二那天筱榕在建森群組發了一張 6/28 週日老師在左鎮上課的照片。

    (當時筱榕 有感而發地拍下上課過程,是因為六月左鎮停課,6/28這天難得一見的上課,便拍下照片,也是欲讓同學們了解,老師為眾生說法,一切皆是回歸因緣法。)

    因~這張照片之緣故,得有緣向筱榕分別表述她們的心聲。

    A同學 是在7/4 晚上用文字敘述表達,她的表達方式是:

    不要發左鎮上課的照片,否則以後左鎮都不可能上課。

    筱榕是隔天7/5 早上回應:

    照片是虛妄相,何必當真;

    勿用汝意 想未來事,

    左鎮上不上課,

    回歸因緣法,心正一切正。

    問問自己,在害怕什麼?感謝

    A同學的表達方式,沒有讓筱榕見到自己發照片的過失,反而見到A同學內心的恐懼,非常害怕 左鎮無法繼續聽老師上課。

    B同學則是在老師上課後離開,向筱榕提起這張照片,因發了這張照片,令某同學的心起了作用,筱榕回應說,那要恭喜這位同學,可以回光返照問問自己,心意識,為何會起作用?(這是一個禮物,筱榕都是這樣在收禮物~見己之惡)

    B同學接著說:本來同學要B同學不要向筱榕說,也許B同學在7/5 這天的因緣,她直接向筱榕表達,接著她說,照片裡面有拍到那位 得病來問法的同學,這位新同學不是筱榕帶來的,筱榕沒有經過個案同意就擅自作主發照片,有欠妥當。

    B同學話一落下,筱榕立即見到自己單向思維的過失,這就是「惡」心所。

    一下子連接到2016的一個事件,當時有位未婚生子的女孩,她因為有善根,未婚懷孕,不墮胎,自己一人從福建跑到雲南大理待產,因她有佛緣,得到大理一位佛友相助,幫她到醫院生產,孩子剛出生五天,這位佛友打聽到筱榕在昆明有一個大愛之家(實際是學習聖賢教育的生活平台);

    於是這位未婚生子的媽媽,母女倆就入住到昆明西山,當時我們稱為:

    阿蘭若大愛之家。

    而經營這樣的公益平台,一開始是從2006年開始,筱榕和杜先生在昆明租房子的客廳開始做起,算是開始帶班經營 ~家庭教育的讀書會;只是筱榕當時發心經營讀書會,缺少王老師的雙向思維原理,缺乏醫學科學的配套,所以,雖然十幾年來都在從事善業,卻是著相修善~枉受勞苦。

    這十幾年來,陪伴接引學習儒釋道三學的學友,數不清了。

    光是陪伴未婚生子的媽媽,有兩位,一位是從2010年開始,這位未婚媽媽1987年生,和我的大兒子同年,當時她也是經由密宗佛友打聽介紹找到筱榕~徐老師。

    因為徐老師是從台灣過來,從2006年就開始從三個雲南師範大學生開始陪伴,我們一起學習弟子規聖賢教育,筱榕即是現身表法~表自己錯誤的身口意,在讀書會過程,分享自己過去教育子女的種種錯誤思想與行為,從三位師大學生開始陪伴起,每週日上午一次交流,大學生也會分享他們的心聲;筱榕才見到自己過去在台灣,只會致力賺錢,沒有時間陪伴孩子,沒有時間聆聽孩子的心聲,到現在,筱榕非常感謝2006年,經由雲南師大老師介紹給我的三位大學生,就這樣一路陪伴啟發筱榕的心量。

    剛才提到的那位HY,當初來的時候,她得到重度抑鬱症,見人就哭,孩子才兩個月,我們是集體的力量來陪伴她成長,當時,筱榕是讓她獨處,教她讀地藏經,其實就是讓她先安靜下來,當時筱榕每天都要給學友上課~俗諦的聖賢教育,杜先生則在旁給這個二個月的小嬰孩~索拉,餵食牛奶,當時這位媽媽的心枯竭沒有奶水,(當時我們無知~不知餵食六神粉);

    我們一家人陪伴這對母子一直到2017年小孩已經七歲,我們才離開,他是我們夫妻視為如己之孫子,沒有血緣關係的孫子,現在HY 已經是一個可以獨當一面的素食廚師。

    這是因為B同學的因緣,筱榕才提起過往諸事。

    而2016年迎來的第二位未婚媽媽,她是1993年的,她們母女來的時候,小嬰孩才出生五日,我們陪伴到這個小女孩八個月,她們母女就回到她的原生家庭。

    曾經筱榕就是將1993年的這位學友她爸爸抱著孫女的照片發到微信圈,未經她許可,引發她的不舒服,她的質問引發筱榕惱羞成怒,還指責對方⋯⋯現在看見筱榕如此「貪」名~好面子的毒。

    而這次7/5 那天上午,當筱榕聽到B同學的提醒,感謝B同學她在說的過程,沒有令筱榕感受到被指責,而是講原理,B同學有悲心,無指責;

    一下子就幫助筱榕見到自己的過失,當下非常感動的向B同學致謝。

    而A同學當時也在現場,筱榕同樣帶著悲心、直心的向A同學表白,希望A同學在指出對方過失或錯誤之前,一定要先回觀反照,帶著回歸自己的心來表達,才不會讓他人覺得你是在指責對方。(事後,A同學與筱榕更貼心)

    B同學的善分別表達,是分別智,這也是老師提過的利他之心。

    非常不可思議的是,7/5 那天上午經B同學的提醒,筱榕才有機會破無明,見到自己的擅自作主的過失,那天晚上,LQ就發來信息,一方面在回憶看她們母女來西山被我們陪伴的過程,油然而生的感謝與感恩,一方面也提到這個結;她也承認當時的心,是嫌棄自己的爸爸,不想讓他人見到這樣的爸爸。

    當我見到LQ的訊息,當下向她表達致歉:

    很意外收到妳的信息,那件事是因為照片

    我將你爸爸和薇薇合照的照片分享出去

    引發妳的不舒服⋯⋯

    說我沒有經過妳的同意

    擅自作主

    將照片外傳

    當時被妳反擊⋯⋯

    令我感到羞愧惱怒

    所以

    就將妳刪除

    當時的妳

    為了維護自我意識

    而我沒有智慧

    無法在當下

    轉分別心為智慧

    當時被憤怒與羞愧的

    情緒所掌控

    無法有力量承認自己的過失

    其實妳是覺得沒有被尊重

    可是妳用質疑的口氣

    令我無法見到自己的過失

    而是採取回擊方式來保護內在的脆弱面

    那個「識」,可以說是內在小孩,不容許犯錯;

    妳我都沒有悲心

    因此

    即使是師生關係

    乃至親子關係

    都會因此而互相攻擊⋯⋯

    我很意外的是

    昨天晚上妳會與我聯繫這個過去曾經的心結

    LQ

    我誠懇向妳道歉

    過去的老師

    依然是迷惑顛倒的眾生

    不見佛性

    所以會傷害妳⋯⋯

    謝謝妳給我道歉的機會。

    阿彌陀佛。

    ⋯⋯⋯⋯⋯⋯⋯⋯⋯⋯

    這一切皆是為「表法」而來⋯⋯

    請同學不用去猜A或B,依義不依語。

    感謝老師的教導

    感謝怡芳姐的勸請,

    今將此「事」還本還源。

    感謝此事所引發的種種同學,

    筱榕不再給自己找藉口~無心之過;

    此事能見到己過~擅自作主,真心歡喜。

    日後,能放下擅自作主,才是真正明白「尊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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