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杜月笙,大多的评价态度都很暧昧,很多人不能说是洗白了,甚至可以说是顶礼膜拜。很多人胡编滥造他的语录,倡导学习他“为人处事”的方式,谈起他做的恶,一句“大节不亏”就掩盖了他的无恶不作的事实。
中国政法大学尹钛老师所著的《政治江湖:杜月笙的1931》中有过这样一段描述:
1943年前后,杜月笙与戴笠私下合作,成立了一个通济公司,由杜任董事长,并把钱新之拉去担任副董事长,实际上,戴笠才是大老板。这个公司倚仗戴笠的特权,做尽了任何奸商所不能做的生意。原来,国统区的轻工业很不发达,一些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产量非常有限,已经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威胁到国民政府的统治,而沦陷区日本人掌握的战争资源也非常有限,他们缺钢少铁,更缺少一些有色金属,军火工业难以为继,而中国产有色金属的省份如江西、湖南基本上还掌握在国军手里,所以,出现了战争史上千古难闻的奇闻,中日两个交战国为了使战争能够继续进行下去,竟然私底下做起了以货易货的生意:国统区以有色金属、桐油等战略物资交换日本人掌握的棉纱、棉布。这种秘密交易实在不可思议,要是捅开来,不止国统区的人民会义愤填膺,连世界舆论也会惊诧莫名。当时不准出口军火工业原料,这个公司却大量运到沦陷区去卖给日本人,让敌人制成军火来屠杀中国人,又能够从沦陷区换回在后方能赚大钱的棉纱布匹等日用必需品。当时,交通检查、战时货物运输等大权,都操在戴笠手上,所以只要戴笠放行,就没有什么障碍。戴笠看到这是赚大钱的机会,马上想到由杜月笙出面来组织这种易货交易,杜月笙从中获利极丰。
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授权戴笠处理汉奸问题。这又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因为沦陷区日伪多年搜刮来的财物都得没收,大大小小的汉奸为了逃避惩罚,都不惜钱财到处钻营打点,国民党的“接收大员”手中的一点点权力都能换来大笔大笔的金钱,所以很快的“接收大员”变成了“劫收大员”,一个个捞得盆满钵满。戴笠掌管汉奸处理问题,手中的赚钱机会就多不胜数了。但他绝对不自己出面,而把这些机会拱手让给杜月笙。当然,我们大可以说,杜月笙的就是他的,两人本来就是不分你我的关系。
这就是所谓的民族气节吗?战时发国难财,战后发汉奸财,此人并谈不上什么原则,其实跟汉奸一样有奶就是娘,只不过没直接喝日本人的奶而已。
杜月笙从头至尾不过是一个穿梭于地位、权力和声望间的“白相人”,你说他聪明我承认,你说他坚毅果断勤劳勇敢拥有中华民族各种传统美德我也接受,但是你为他摇旗呐喊甚至要将他推上神坛,我只能用毛主席的一首诗来回应你:
一从大地起风雷,便有精生白骨堆。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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