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英香港问题谈判中,中方关于主权问题,一开始的说法是“主权的移交”,但在前几轮谈判后,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提出意见,说法律上用这种字眼不大好。因为主权本来是属于中国的,英国侵占了香港不能说主权就归它了,建议改为“恢复行使”更恰当。从那以后,中方的说法就改了。一开始邓小平讲话还是“主权的回归”、“主权的移交”,后来就统一改成“恢复行使主权”了。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从此以后,规范术语称为“香港回归”。
有了香港的样板,中国与葡萄牙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进展顺利。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顺利回归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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