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到手,请你检查“封条”是否安好
文/孙新合
必须要承认,外卖从出现到现在,始终处于比较热门的状态。不但满足了消费人员的需求,还提供了相当多的就业岗位。
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不少毛病。送达时间快慢不打紧,还有外卖员公然对食品动手脚,行为令人发指。
由于包装简单,如果缺乏有效的证据,事情的真相就变得扑朔迷离,短时间内难以厘清,让人很是恼火,且无可奈何。
值得欣喜的是,从下个月起,浙江省所有的外卖食品将会加上特意制作的“外卖封签”,也可以理解为“封条”。
期间,商家没有提供“封条”,外卖员有权拒绝配送,到达消费者手中时,没有“封条”,或者“封条”破损,消费人员同样可以拒绝签收。
说起封条,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
他是粘贴在门户或器物上的一次性长条,加盖有公章,代表着封闭,封存或没收,以防私自开启和动用。具体执行方,多是具有执法权力的监管单位。
没有得到解封的指令下,封条出现破损,消失等现象,意味着被查封的物品遭遇了变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吃官司的。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之所以出台这个政策,再次彰显出对食品安全保护的决心。有个不争的事实,很长时间内,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问题颇有微词。
一直以来,食品行业就是一个良心活。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目无法纪,丧失基本的良心和道义。
他们采取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等不法手段,让好端端的食品行业蒙羞。
虽然监管部门的打击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他们依旧心存侥幸,加之处罚力度不够重,他们继续在纤细的钢丝绳上疯狂跳跃。
浙江省出台的这个政策,无疑顺应了民心,经过试用,相信很快会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积极的推广,不妨拭目以待。
另外还有规定,除了“封条”,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阳光厨房”。
拒不执行的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外卖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难看出,这个处罚力度谈不上严格,不过是轻微的罚款。在中国,有不少人信奉,能靠钱解决的事,压根算不上事。
他们有可能极度嚣张地认为,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今天罚我,他日我会变本加厉。这才是最可怕的。
对于作奸犯科的人,处罚力度不能有任何的心慈手软。让其身败名裂,让其倾家荡产,不给他们任何的翻身机会。如是,他们方能消停下来。
真心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一个人不要再提出,吃上一顿放心饭就那么难的问题。
毕竟,民以食为天的说法不是空穴来风,幸福的生活需要一个良好有序的环境作为保证。办不到的话,一切只能成为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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