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一个户,公婆和小叔子还有小叔子儿子一个户。
公婆拿房时只拿70几平,多余的都给了小叔子他们,当时我说70几平太小了住着也不舒服,公公非说够了。
婆婆当时说,我们户口拿的那些归我们,他们住的那套70平的给谁到时候再说。
小叔子是上门女婿在外的,等于像嫁出去的女儿,公婆这样的安排合理吗?
拆迁分财产多少人家为了那点钱那点房六亲不认,也没有谁大方到什么都无所谓,毕竟自己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人。
公婆这一招,可谓是一举二得。既多给了小儿子,又不得罪我这个大儿媳。
和睦的家庭,不是你做的合不合理,而是不去计较,鸡蛋里挑骨头,怎么做都是错。我就揣着明白装糊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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