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公司邀请母校一位教授讲民法课,讲座结构缜密,旁征博引,非常精彩。她在介绍民法原则时提到,新颁布的民法典在原来的四大原则基础上,增加了一个绿色原则。很久没有更新法律知识,真是孤陋寡闻了。充满好奇的同时,跟着美女老师的思路一起思考,get到几个灵感点。
一、成本的有效控制
做一个项目,肯定是希望花费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就规模和体量来说,无论大小都需要控制好成本与收益。就像《红楼梦》里的王熙凤所说:“大有大的难处,小有小的好处”。盘子大了,方方面面都要顾及到,成本显著提升,利润可能反会下降,内部矛盾加速升级,没有合理的规划,就无法有效的控制。
二、资源的合理配置
做事需要提前做好全盘规划,出发点、目标点、过程阶段,这些都需要通过人、财、物、技术这四个基本要素作为支撑。中间节点越多,完成一件任务的成功率就越低。根据统计学原理,做成一件事情的几率,与需要经历步骤的平方数成反比。所以,如何做好系统结构优化,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根本。
三、整体的价值平衡
无论程序和结构设计的有多完美,当成本大于收益时,一个项目就是失败的。但是这里的收益,并非单指该项目的账面利润。我们应该把评估指标体系设置地更全面一些,将其置于整个系统的价值平衡中。只有把评估背景无限放大,足够长远,才能更客观准确地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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