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像在路边摆摊,你永远不知道城管和顾客哪一个先来 ——某摊主
我学会撸串那会儿,《薰衣草》和《古惑仔》正在大陆热播,当时的青少年争相模仿,并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喜欢许绍洋的,放学去买薰衣草。崇拜郑伊健的,放学去买西瓜刀。
而我比较走运,受到了比广电总局审查还严格的待遇,被家长强制远离一切电视剧,只能看看《中华小当家》一类的动画片,于是培养了爱吃这个比较安全的爱好,即不会早恋也不会早逝。
那时有一种普遍的迷信,认为烧烤是死猪肉做的,麻辣烫是地沟油煮的。所以在父母眼里买路边摊上的东西吃和嗑药没区别。我去吃东西得像地下党接头一样,走在路上左顾右盼防止被跟踪,到了店里,找个背对门的位置坐下、点菜、吃完一气呵成,然后擦干净嘴毁灭罪证,迅速离开现场,有几次还忘了找钱。
后来发现一个人去吃东西没意思,就找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们团伙作案,大家总是在某场考试后约好去吃烧烤,在一阵阵带着烤香味的青烟中,一群人吃着羊肉串、喝着啤酒谈笑风生。酒喝多了以后各种杂音此起彼伏:“X老师是我儿子”、“XXX我喜欢你”......老板怕我们一时兴起把他店铺给拆了,就赶紧打发我们走人,回到家里被父母 闻出酒味的人立马遭到严刑拷打,于是个个化身刘胡兰,严守组织机密,组织也得以保留到小学毕业才解散。
光阴似箭,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我的发际线和经济水平均有所提高,尝遍了烧烤、麻辣烫、关东煮、猪肉米线、手抓饼等路边美食,亲身领教了路边摊的两大危害,一个是让钱包变瘪,一个是让腰围变粗。
尤其是那些减肥期间的女生最为悲催,本来信誓旦旦要瘦成林志玲,从路边摊旁经过时,老板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于是忘掉誓言,坐下来胡吃海塞变成贾玲,而我从中得出的结论是吃烤排骨吃不出排骨身材。
即便是冒着吃成岳云鹏的危险,我也没戒掉吃路边摊的习惯。毕竟熬夜容易猝死、玩手机容易瞎的道理我们都懂,又有几个人能戒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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