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让我总结读大学之前最后悔的一件事,我认为它也许是: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
今年六月底,本科毕业,七月份走上工作岗位。一个月之后的八月八号,开通微信公众号,一星期后,憋出了只有几百字的第一篇文章,很粗糙。
随后的五个月,读书15本(整本读完的),写作文章27篇(其中6篇为自己翻译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这份“成绩单”相比于简书上比比皆是的读书达人来说显然算不上漂亮,不过和从前的自己比较起来,不论是在读书数量上还是阅读质量上都有提升。大学时读书最多的一个学期也只读了9本,而且7本都是古龙的武侠小说。
起初决心坚持阅读和写作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做点有意义的事。因为根据以往经验,如果不有意识地规定出明确的目标,空闲时间也都将在刷手机的过程中被白白浪费。
在坚持阅读和写作的过程中,我慢慢地发现,除了达成最初的设定目标,又惊喜地采摘到额外收获。
思维能力
平日里我们被淹没在琐事里,虽然经历得很多,但静下心专心思考的时间少之又少。读书为我提供珍贵的全神贯注的机会,让头脑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就像从小父母老师就告诉我们的,“脑瓜越用越灵”,阅读和思考两者相辅相成,思维能力在不断练习中螺旋上升:书籍为思考提供素材,让大脑有“油”可烧;因读书而得以锻炼的思维又反过来增益于读书,理解力的增强无形中提高了阅读质量。
从前看好多书总觉得看不懂,只看个热闹,比如《围城》、《百年孤独》、《了不起的盖茨比》。现在读书虽也不能说门儿清,却也能透过情节对作者讳莫如深的本意略知一二。
往高了说,不仅仅是对读书,思维能力和理解力的提升对于看电影等文化作品,甚至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都有所裨益。
写作和思考还不一样。思考是自己的,写作是要传播给别人看的,这就逼迫写作者不得不把问题分析得更加深入,更加全面。
文笔也需要打磨。保证质量的文章写得越多,越能鞭辟入里,把所思所感一针见血地用文字表达。而不是只能在读罢别人的精彩文字后,“啪”地一拍大腿说:他写的和我想的一样!
反哺生活
本来小标题写的是“指导生活”,想了想觉得用词太过了。
你看我五个月只读了15本书,不算多,但生活里遇到的和书里写的或者思考过的事类似的事不止一两件。这就好比我们背单词,有时候也没背几个单词,结果你会发现随后一段时间里,总是会在文章或者题目里莫名其妙翻来覆去地遇到它们。
有些道理,不是非得自己经历过才能懂。即使书中必定有夸张成分,但遇到书中人物遇到过的事,还是能有所借鉴,比如他遭遇此类事是怎么做的,产生了什么后果。随着故事里的人物穿越风风雨雨、世事浮沉,作为读者的我们有些事也就看开了,也就知道该怎么做、哪些做法没必要了。给我最大此种感受的,是薛可正的《男人为什么穷》和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
《一句顶一万句》内心的充实
这一点也许是最重要的收获。
从前刷手机打游戏的日子也有趣,可事后总觉得空虚。阅读和写作,功利地看没有多“有用”,却带给我许多欢喜。腹有诗书,气华不华是给别人看,内心充实才于自己有最大的价值。
内心充实是什么感觉呢?好像就是,心里有一点暖。——可能是膨胀的虚荣也说不定,哈哈。
虽偶尔也会为公众号涨粉慢或者简书没人点赞苦恼,但这五个月来,我真的很快乐满足。
作为机械专业的工科生,白天做着和文字毫无瓜葛的工作,夜晚和空闲时间静心搭建着一个人的精神世界。我当然会坚持。或许谈不上坚持,因为热爱从不需要刻意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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