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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2023-10-16

作者: 双髻山府正堂 | 来源:发表于2023-10-15 23:21 被阅读0次

    A项,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行为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本罪是真正身份犯。猎户不属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故不构成本罪。A项说法错误。

    B项,乙破坏的是缆车本身的设备,应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缆车属于电车,属于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破坏铁轨、桥梁、隧道、公路、机场等设施。故B项说法错误。

    C项,第一,我国刑法没有将毒驾规定为危险驾驶罪。第二,交通肇事罪要求造成实害结果才构成犯罪。司法解释规定的常见实害结果有:死亡一人;重伤三人;重伤一人,但有严重情节(酒驾、吸毒驾驶、无照驾驶、严重超载、肇事后逃逸等)。

    本题中,丙毒驾属于严重违章情节,又造成一人重伤,因此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注意的是,丙驾车离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中的法定刑升格条件“肇事后逃逸”。这是因为,“肇事后逃逸”是量刑情节(法定刑升格条件、法定加重处罚情节)。适用“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是,行为首先成立交通肇事罪。在此基础上再加重处罚。因此,成立“肇事后逃逸”,要求行为人知道自己肇事了。例如,甲不知道自己撞倒了人,还继续行驶,不构成逃逸。同理,如果丙逃离之后,受害人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丙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因逃逸致人死亡”。对此只能单独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然后和前面已经成立的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D项,破坏交通工具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本罪的成立条件是对公共安全产生具体危险(现实紧迫危险),也即足以发生坠毁、倾覆的危险;既遂条件是造成实害结果。本题中,由于飞机还在地面,尚未起飞,拧开安全门的行为不足以发生坠毁、倾覆的危险,没有制造现实紧迫的危险,故丁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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