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警察的通知,演员李易峰去嫖娼了!特别是通报中的这句话:“此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说明李易峰不是初犯,而是惯犯,其违法犯罪和不思悔改的行为是不争的事实。
但吊诡的是,仍有部分粉丝固执己见,奉行“三不”策略:不相信,不接受,不抛弃。 也就是说,我不相信李易峰嫖娼,我不接受警方报告的内容,我永远不会放弃李易峰。 “中毒”之深,令人无语。 这也说明,作为公众人物,知名艺人必须洁身自好,否则真的会带坏少年。
其实,李易峰嫖娼的消息刚出来的时候,就有一大批“粉丝”表示绝对不会相信,并且对谣言嗤之以鼻,甚至对在网上到处发帖的人进行攻击。 事实证明他们错了,还是太简单了。
可能这些“粉丝”经验不足吧。他们一旦认定了自己的偶像,就会情不自禁地“神化”偶像。 这是因为他们缺乏最基本的独立思考能力,把所谓的偶像想象得过于完美。 对于这样的“粉丝”,你不必给他们贴标签,也不能只是嘲笑他们。而是应该顺势而为,通过推心置腹的沟通,让他们尽快清醒过来,回归现实。让他们真正明白idolize的分寸,避免陷入泥沼。
更重要的是,这些“粉丝”可能被操纵了。 就像一些公司培养明星“饭圈”一样,一些明星经纪公司也产生粉丝群体,发展成粉丝经济。 通过“洗脑”,让不谙世事的年轻人忠于自己喜欢的明星,让他们随时随地为他们辩护,为他们付出时间、精力、金钱,无怨无悔。 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经纪公司挥舞镰刀,大肆收割这些“粉丝”,这是不道德的,也涉嫌违法。
李易峰的“粉丝”们该醒醒了!放手,放手!不要活在幻觉中,不要在幻觉中迷失自我,不要被犯罪分子欺骗,为他们辩护。 有句话说得好:“默默喜欢就默默说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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