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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为什么在美国上市?小米为什么在香港上市?

阿里巴巴为什么在美国上市?小米为什么在香港上市?

作者: 自由ZIYOU | 来源:发表于2018-07-27 17:38 被阅读0次

    2018年7月9日,小米公司正式在港交所敲钟上市,祝贺小米,也祝贺小米的同学们。小米公司选择在香港上市,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在2018年4月30日,港交所正式开放了“同股不同权”的制度,小米成为了港交所第一个“同股不同权”的上市公司。

    说到“同股不同权”,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另外一家公司的上市历程,这家公司就是阿里。阿里一开始是2007年在香港上市的,但在2012年就退市了。后来马云决定再上市的时候,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在香港上市,一个是在美国上市。美国的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估值普遍没有香港那么高,据说马云当时是很想在香港上市的,但因为港交所坚持的一个制度而作罢,这个制度就是“同股同权”。

    什么是同股同权?

    就是你拥有公司1%的股份,那你就拥有公司1%的决策权;你拥有50%股份,就有50%的决策权。公司法规定,重大的决策需要多数人同意,所谓的多数人不是指人数,而是指股份,也就是51%以上的决策权。

    在同股同权的逻辑下,雷军想要控制公司,就必须在上市时,持有至少51%的股份。但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融资,创始人的股份不断被摊薄,到上市时,创始人持有的股份几乎不可能超过51%。

    所以在阿里上市时,即便不持有51%以上的股份,马云还是想坚持拥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这就是所谓的“同股不同权”。但这个时候资本方就很担心了,尤其在香港这个资本市场,他们担心什么呢?他们担心,如果你只持有小部分股份,但拥有绝对控制权,万一有一天你不胜任CEO了怎么办?万一有一天遇到利益冲突,你不站在资本这一边怎么办?这时候你就把资本方置于风险当中了,这在当时的香港市场是绝对不允许的。

    最终在2014年,马云选择在美国上市。那美国的资本市场就允许“同股不同权”吗?还真的允许,而且马云不是第一个提出这个要求的。

    有一家著名的公司谷歌,在美国上市时采用了一种非常有趣的“同股不同权”的股权结构,叫做AB股。具体来说,就是我发行两种股票,A股和B股,B股的投票权是A股的10倍,谷歌的创始人们持有B股,向证券市场公开发行的是A股。这意味着创始人们只要持有6.7%的B股,就拥有了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阿里巴巴在上市时,没有采用AB股,但也是“同股不同权”的逻辑。它的招股书里有个规定,要求董事会成员必须由阿里的合伙人来指定。阿里的合伙人是一个组织,有二三十个人,都是阿里的创始人和重要员工。因为公司的重大决策都是由董事会投票的,所以控制了董事会席位,就控制了这个公司的决策权。

    从“同股同权”到“同股不同权”的转变,其实就意味着,公司能做什么决定,不再是由资本说了算,而是由公司的创始人说了算。

    为什么会这样呢?

    信息时代,尤其是互联网时代,在价值创造中,人才越来越变成决定性因素。资本和人才的博弈,正在不断往人才倾斜。在马云们的逻辑里,公司是我的,甚至资本也是我雇佣来的,我来给你分配应得的收益。

    人才慢慢开始变得比资本更重要,资本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美国资本市场也相应出现了“同股不同权”的制度。马云到美国去上市,这件事也给香港资本市场造成了非常大的冲击。这些年我们看到大陆一些优秀的互联网公司,都跑去美国上市了,也是因为美国资本市场,对人才和资本间的关系更加包容。

    简单说阿里巴巴去美国上市是因为美国允许同股不同权。

    小米去香港上市是因为香港后来也允许同股不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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