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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腕之间

指腕之间

作者: 清澈通透的灵魂 | 来源:发表于2018-07-24 21:18 被阅读0次

    作者:FLC

    原文地址:水木社区

    1.

    老武接过点心盒,瞪眼问:“你怎么知道今天是你嫂子生日?”我一愣,反问:“嫂子生日?真的假的?”嫂子在一旁微笑点头,真是她生日。这事儿邪门,半年多没去看他们,临时起意,没打招呼就去了他们店里,居然就在无意中选了重要日子。更邪的是,停车后看到一间西点屋,顺手就买了一盒点心,而以前,我从来没拎过东西看他们。

    老武左手绕了俩手串,其中一串是橄榄核,20MM的直径,很跋扈的露在袖口外面,我要过来看。老武又从上衣领拽出一只微黄的佛头牙牌,再站起来,从腰间解下一块血红的玛瑙。牙牌很漂亮,雕工细腻考究,珠圆玉润。老武说,最近牙牌炒得厉害,建议我收一块。我只能表示遗憾,这种娇贵东西,我玩不了。但我确实想要一副手串,于是嫂子带我去相熟的文玩店。我看遍所有物件,挑了三样。一枚玳瑁指环、一副骨质手串、一副椰壳手串。椰壳是一百零八粒,点缀六粒明黄蜜蜡,两粒绿色五角松石,四粒洁白的砗磲,还有八片松石隔片。隔片不是很满意,形状不规整。为了搭配好看,文玩店老板帮我穿了五遍。

    我挑选的标准很简单,一是顺眼,二是防水。顺眼需眼缘,不好讲。第二个防水标准却将平常材质淘汰了大半。本来玉和翡翠最省事,但我一直对这两种冰冷的矿物不感兴趣,金属的制品,更是没好感。剩下的选择只能是木质手串,而我也确实喜欢紫檀和沉香。

    文玩店老板见是嫂子带我过去,特地拿出了自己的私藏,一串小叶紫檀。十八口径,不很张扬,深沉油润的暗红,我一见,便心生欢喜。可惜,也只能看看。因为紫檀不能赤手盘玩,也不能沾水,太不适合我。有些东西,费心苦求来,却是给自己添堵,变成不自在。最好的,不见得是适合自己的,关于这一点,人和物,没啥区别。懂得趋避,会少些烦恼。每次洗手冲凉需要摘下手串,这事很麻烦。若是不在乎,倒也可以不摘,可问题是:若不珍惜,你拽住人家干嘛?至于沉香,我更是不要想。烟不离手的人,戴沉香手串,那也忒不讲究,会让人笑话。

    2.

    其实,男人在指腕间配些零碎玩意儿,很容易让人觉得装逼。基于此,我只在一个特定阶段戴过手串。那是一副橄榄核手串,正反两面各雕一个罗汉,共九枚橄榄核,加上蜜蜡隔片,组成十八罗汉。这幅手串是在云南购买。那年的那一天,闲来溜达,进去这家专营橄榄核雕刻的小店。店主是个一脸古意的老头,抽着长长的旱烟竿,也不推销自己的产品,只是点头微笑。我看身边的她颇有兴趣,为哄她开心,替她挑了一串罗汉,罗汉都是咪咪笑脸,我希望她也是终日笑靥。她兴致很高,也替我选了一串十八罗汉。我虽不喜欢戴饰品,也不忍坏了她的兴致,遂一并买下。两人当即戴在手腕上,挽着手出了小店。

    这之后,手串引出了些小麻烦。隔了几天,我发现橄榄核开裂,这才想起,此物是不能沾水的。她看到这些裂痕,有些不高兴。我只好时时拿在手里盘,格外小心,不让它沾水。又过了几天,裂隙果然收拢,只剩下一条细线,拿给她看了,她这才一脸阳光。因为在冲凉和洗手时取下,我时常忘了戴,当她一眼看到我光秃的手腕,我心里便咯噔一下,赶紧取了戴上。她喜欢成对,要买一样的眼镜、一样的卫衣、一样的冲锋衣、一样的鞋子…一天她在一串银质手链边驻足,我买下,她却花了更长的时间再寻一条与之相配...但凡能男女通用的物件,她都希望是一对。当时,让身边的物件成双对她意味着什么,我很懂…通往雪山的缆车中,我伸出头拍照,窗口小,缩回时,眼镜碰到窗子,临空落下。缆车到终点后,我扭头就往山上爬,高山缺氧,她一路默默跟随。所幸眼镜找回,居然毫发未伤。当晚,在香格里拉的客栈,我将两幅眼镜和两幅手串放在一起,给它们照了一张合影。在丽江的三个多月中,要随时关注这些小事,倒也不觉得麻烦,因为那时,我被更巨大的麻烦终日笼罩。

    从云南回北京前,我去到小店,买了几串橄榄核送朋友。也送了老武和嫂子各一串,昨晚吃饭的时候,嫂子将我那年送的她的手串拿给我看。这也是一串佛头,核的外层已经包浆,原本雪白的牛骨隔片也微黄。而我自己的那串,当年回京后不久,就突然断了,十八罗汉散了一地,我一粒一粒找回,装进口袋。此后,再也没有将手串穿起来,再也没有人盯着我光秃的手腕。近两年住处频繁更换,那九枚橄榄核,并未随身。我一直觉得已经丢了它们,可是,我分明又记得它们就在那里。

    3.

    我第二次将物事套于指腕间,是在去年的三月,在无锡。那时的江南终日阴雨,一日避雨,见一小店,买下了这枚指环。我不喜欢佩戴饰品,甚至不愿意戴手表,我也不喜欢指环,何况是金属指环。可是,那天我在雨中发愿,将这枚价值八十元的指环佩戴一年。今日凌晨两点,车行在四环路上。我褪下了中指的精钢指环,取出玳瑁指环戴上,然后打开车窗,将精钢指环扔了出去。今天是三月十三日,正好365天。

    我很喜欢这枚玳瑁指环,置于强光下,能见到血晕。我也很喜欢那串骨质手串,不知是什么动物的骨头,但显然年代久远,已经包浆开片。我还很喜欢那串斑斓的椰壳,配件虽然多了些,但椰壳蜜蜡松石和砗磲的组合很沉静,让我越看越心安。

    第一次在指腕间佩戴物件,非我所愿。第二次,是强迫自己,我并不喜欢那指环。这是第三次,是自己主动,而且寻到了自己满意的东西。最关键的是,即便别人认为这样很装逼,也无所谓了。可是这一次,我并不打算许什么愿,也不想将之赋予什么寓意,戴着就好。

    反正,我已经可以随时褪下任何零碎,仍在一个角落,然后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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