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小伙伴的一个客户谈的比较好,但是客户狡猾狡猾的跑去其他区域门店打价。那个店长下午打电话来说一起把客户搞定,然后业绩五五开。
我当时就怼回去了,客户是小伙伴最先接触了一个多月了,而且都留下了客户详细的资料和微信,按照公司的规定那个店长是一分钱都有的。
令我气氛的不是这个原因,而是这个政策就是因为这个店长才制定的。去年他有个客户因为加了他的微信,他没有跟踪客户结果被我们这边门店签了。
他不服气上诉到总经理,所以整个部门才有了谁先留到客户电话和微信这个客户就归属谁的规定。
他现在居然出尔反尔,我还一直觉得他是一个选择性很强的人,真的是让我大跌眼镜。
幸好有了明文规定,才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冷静下来想了想,在不同场景下和利益的驱动下,现在人们说的话变数太大,关系利益的事情最好留下证据。比如合同、文件、微信记录、录音等等。
自己因为口头承诺上了一个大当,去年有个客户因为太忙在工地现场选了家具的颜色。我也没有让客户签字确认也没有在微信上留底。
然后就下单到工厂生产好,然后就拉货到现场准备安装,结果客户说和他当初选的颜色不一样。苦于没有任何证据,我只有把全部货物返厂改色,个人承担了3万元的损失。
后来从装修项目经理了解到,客户是因为改了装修风格觉得颜色不搭,所以才演了一场戏。
现在想起都让我心痛,3万元我得攒多久啊。这个教训
扎心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