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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与不应该

应该与不应该

作者: 我才是龙卷风 | 来源:发表于2023-11-25 16:50 被阅读0次

    鲁文公(?—前609年),姬姓,名兴,鲁庄公之孙、鲁僖公之子,鲁国第十九任君主,在位18年。鲁文公的元妃叫哀姜,生公子恶、公子视;次妃叫敬赢,生公子(tui)。

    鲁文公死后,次妃敬赢欲立其子公子俀(tui),便与平常关系密切的襄仲(鲁庄公之次子)商议,取得襄仲这一强有力的外援。襄仲为了争取邻国齐国的支持,前去面见齐侯(齐惠公)。齐国是元妃哀姜的娘家,按理说应该支持立哀姜所生嫡长子公子恶为鲁公,但是齐侯却意外地同意襄仲立庶子为国君的意见。在齐侯的默许下,襄仲杀害了公子恶公子视,拥立次妃敬嬴所生的庶长子公子俀,是为鲁宣公。

    齐侯为什么放弃齐国的外甥而立外人呢?

    孔颖达说:公子是齐国的外甥,齐侯之所以同意废俀,因为认为按照礼俗应当由其继承王位,得到齐国的支持也不会感恩;而认为不该自己继位,得到齐国支持得以继位,必然身怀感激,加上齐侯也是刚继位不久,还想和鲁国结好以相互声援,所以便同意了襄仲的意见。

    认为应该的、理所当然的,往往被不应当的超越上位。单位领导宁愿提拔资历能力不够的人,就是这个逻辑、这个道理。

    《春秋左氏传·文公十八年》:文公二妃敬赢生宣公(公子俀 )。敬赢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冬十月,仲杀恶(公子恶)及视(公子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仲为不道,杀嫡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

    孔疏正义曰:恶是齐甥,齐侯许废恶者,恶以世適嗣立,不受齐恩,宣以非分得国,荷恩必厚,齐侯新立,欲亲鲁为援,故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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