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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总100页)张芬平

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总100页)张芬平

作者: 张芬平 | 来源:发表于2018-11-04 16:23 被阅读0次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发百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心脉。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xiè),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时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莼(chún)多食,动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匿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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