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问题,说出来各位网友论论。事情是这样的,年前房子到期了,我就准备找新的房子,刚好有个朋友离我很近(十多年的朋友,关系一直很好),她一直住她表姐家。听说我要找房子就来找我合租,我一听也行,分摊房租何乐不为呢。然后我俩就趁着年前最后两天敲定了房子,找的是合租三室一厅,已经有两个女生了。我跟我朋友住一间,一月七百,押一付三。从二月到四月的房租就两人平摊付清了。这个月她工作调动,四月就不住了,然后要要求我把她那部分押金和四月的房租补给她,我懵逼了,不知道怎么说,硬着头皮跟她说押金我可以补给她,但是四月这个房租是她自己的原因,钱也不是我收了,我可能没法补,她就说我无情啥的,后来我就补了押金和一部分房租给她,但是心里一直不舒服[允悲][允悲][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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