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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

《红高粱》

作者: 嗡的阅读小马甲 | 来源:发表于2020-02-18 17:27 被阅读0次

    莫言 浙江文艺出版社2017年版 2020.2.15-18


    一股豪侠丈气、神秘圣洁的色彩充斥文本,莫言笔下的暴力叙事更加神圣化、崇高化,受苦的肉体得以超越的灵魂,精神倾向更为高洁。eg:罗汉大爷被割下的器官和剥下的皮肤,奶奶乳房受枪伤那红色的鲜血、人狗交战的青、绿、蓝等各色杂织的色彩冲击等。余占鳌的流氓、土匪气魄和戴凤莲(九儿)的机智勇猛的别样女性风貌。小说的第一人称叙述者是孙子辈,通过追索和回忆叙述着往事,人物称号为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小姑姑,在这种亲缘关系浓厚的词组中似乎更散射出庞大的家族意味的彰显观念。此外,成麻子上吊自杀,“他上吊时也没把那张狗皮解下来,所以从后边看,树上好像吊着一条狗;从前边看,树上吊着一个人。”人狗的浑然融合却极富象征意味,人失却了为人之本质,也无法归入狗的“狗道”之中,就像前为鬼子引路,后杀鬼子,终究还是陷入两难无措的境地与状态,精神上的摧残比肉体更甚。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鲁迅笔下那般对立矛盾的形容词也可见于此,透露出莫言对乡土的一种爱恨交加,既热爱又心痛。而对于都市的感官则是“带着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给我的虚情假意,带着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的肉体”。

    “那时候一律土法接生,医疗条件极差,婴儿死亡率极高,活下来的都是人中的强梁。我有时忽发奇想,以为人种的退化与越来越富裕、舒适的生活条件有关。但追求富裕、舒适的生活条件是人类奋斗的目标又是必然要达到的目标,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深刻矛盾。人类正在用自身的努力,消除着人类的某些优良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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