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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梦想后的第一篇随笔

有梦想后的第一篇随笔

作者: newholiday | 来源:发表于2017-05-15 23:04 被阅读0次

     想写点关于这几周心境的改变,在此之前以为自己的未来已成定局—考中医研究生、规培、上班……后来看了几本毛姆的书—《面纱》、《刀锋》、《月亮与六便士》对我的改观还是蛮大的,就是开始对自我认知、审视过去和展望未来。

     《刀锋》对我的启发算是最大,伊莎贝尔的实用主义价值观与之前的我惊人相似,而拉里则是我在混沌之中的一棒,他追求生命意义的过程激发了我潜在的不安份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凯蒂和伊莎贝尔是重合的,《面纱》中对女性的内心阐述更加具体,同时也让我更加了解自己以便摆脱自己。写到这里感觉是在写读后感啊……总之这三本书都让我重新看待自己并让我想了解活着的意义。

     在机缘巧合之下我发现编辑是一个应该适合自己而且喜欢的职业,因为讨厌循规蹈矩固步自封拒当井底之蛙,对凡事都有好奇心(就是浪),所以发现编辑这个职业还挺适合我。不是科班出身,不懂如何操作,知乎上建议先写东西练练文笔,于是就促成了这篇随笔。可以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而去追求自己的人都非常值得我们深思,毛姆笔下的亚伯拉罕在经过亚历山大港时感受到了一种奇妙的归属感后便放弃了做医生似锦的前途而去追寻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他疯了吗?大家各抒己见,就像毛姆说的“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作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高中的好朋友在大二时参加了学校在美国的一个项目,然后她可能也是在那里找到了某种归属感吧,在家人鼓励下退了学,在美国开始了一个新领域的学习,并长居于那。还有位朋友也是,大三刚开学放弃了学医生涯,跑到了韩国成均馆大学从头开始,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刺激了我分泌多巴胺。这还真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格局有多狭小,为了考试而学习,为了生活而选择一个不感兴趣的专业,成天呆在寝室里刷微博,脑子里就想着一会儿吃什么不会胖吧啦吧啦,纵使以后当上医生(谁敢让我治?)也就是一台重复的机器或是墙上的又一块砖。怎么感觉貌似有点鸡汤加抱怨的味道啊……

     不知道这篇随笔写得如何,如果有好心人士看到帮忙批改一下吧。一定要坚持每天写点什么,因为梦想是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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