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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心你的念頭,因為念頭會變成話語

留心你的念頭,因為念頭會變成話語

作者: 9a61dd4e8b96 | 来源:发表于2017-12-15 12:31 被阅读44次

    2013.5.19

    這篇是「德國情報員教你一生必學的溝通技巧」讀後感。

    這個書名一如往常地充滿槽點,但我也不說了。

    書名的原文是德語「Ich krieg dich!」,在google翻譯中顯示的是「I’ll get you!」,直翻就是「我會抓住你!」。不過按我的個人喜好,我會翻成「攀談的藝術」。

    原本的書名抽象且帶有一點活潑的動感,翻譯的書名則是變得具體且清晰,這麼做其實也可以。只是我能預想到之後必定會形成「xxx教你一生必學的ooo」這個系列。其實好像已經是這樣

    總之這是一本喜聞樂見,看上去跟市面上氾濫的溝通技巧書籍差不多的書籍。對此我還是抱有一樣的觀點,世界上所有關於人際關係的書籍都只是卡內基「人性的弱點」的延伸。只不過人性的弱點寫得像是勵志小故事合集,因此基本上大家都只是把卡內基當成理想主義者,沒有想去把書中的技巧實際演練一遍。

    本書很意外地,讓我覺得是本可以替換人性的弱點的好書。相較之下,本書有一條明確的故事線,加上大眾對神秘情報員本身的興趣,增加了讀者看下去的慾望。可以一邊當小說看,一邊又確實地了解溝通技巧,我覺得這是相當難得的。

    首先我要引用書中的幾行字,確切來說是源於猶太教法典──

    留心你的念頭,因為念頭會變成話語。

    留心你的話語,因為話語會變成行動。

    留心你的行動,因為行動會變成習慣。

    留心你的習慣,因為習慣會成為性格。

    留心你的性格,因為性格會成為命運。

    最後一行的「性格決定命運」已經是老生常談了,而且說起來也和本書沒有太大關係,要討論又要從榮格開始……所以還是算了吧。

    念頭,也就是心中的想法,是絕對會影響人的行動。不要以為在心裡偷偷想就沒人知道。即使沒有一丁點心理學基礎,一個正妹還是能清楚地分辨,哪些接近她的人是用下半身思考,而哪些人不是。這種感覺是不需要訓練的,比起在腦中用理性分析,這更像是直覺。這裡先不多加描述,我會在另一篇文章中詳細解釋。

    溝通技巧簡單來說可以分成三個部分:

    1.自己的目的(你是誰?你想要什麼?)

    2.自己的狀態(你想要怎麼和別人相處?什麼方法是自己可以接受的?)

    3.對方的狀態(對方的理解力、傾向和喜好)

    本書著重於「目的」,恰好也是我認為最重要的部分。因為如果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幹嘛,那別人更不可能知道你想幹嘛了。想和對方當朋友?還是想要更進一步的關係?其實在第一次見面就已經決定了。

    有些人可能會說,「我連對方都不了解,怎麼可能會喜歡上?」這是一個常見的「日久生情」的主張,我得說這種情況確實是偶爾會發生,但仔細分析的話,其實還是「一見鍾情」的節奏。因為戀愛是基於友情,也就是說,是基於「和對方相處感到愉快」的前提上。有些人你見過一次面就不會想再見第二次,所以說這類人就不可能會「日久生情」。

    所以呢,至少第一次見面的目的肯定是設為「提升好感」,至於之後會怎樣,就自行決定。本書中由於是情報員招募線人的角度,所以目的就不單純是「提升好感」,而是要達到「一見如故」的程度,這兩者花費的心力是截然不同的。

    再說,除非對方很值得你這樣去做,否則一般人也不會為了得到一個普通朋友而費盡心思。只有在想和對方發展成戀人關係,或者是死黨關係才有動機這麼拼。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因為你的工作或利益關係,而必須和某些你不怎麼喜歡的人建立人脈的時候(這也就是本書中的情況)。

    所以說,下面必須分成兩個部分,一是給那些連普通交友都成問題的人,二是給那些想要更進一步的人。

    部分一:投其所好。

    部分二:

    1.自己的狀態:

    知道如何打開話匣子後,我們首先要知道一件事情。

    既然你已經決定要和對方攀談,那麼此時此刻無論對方是你喜歡還是討厭的類型,都請你在這個瞬間喜歡他。這裡的喜歡是指朋友之間的喜歡。

    就像是稍早提到的念頭。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歡對方,那麼即使你永遠面帶笑容、或者是有良好的目光接觸,甚至連呼吸都與對方同步,都還是會讓對方感到不可靠。當然,這種感覺是和對方的敏感程度有直接掛鉤,有些傾向於相信別人的人,或者是個性直率的人,在他們面前你甚至什麼也不用做就能和對方成為好友。但就先讓我們忽略這類人吧。

    很多情況下,人之所以討厭一個人,只是因為對方的某個價值觀與自己不同。就以書中來看,情報員接觸的都是毒販或黑幫一類的人,這些人把暴力和恐嚇視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然而這卻和一般人心中的道德觀有所抵觸,所以才心生厭惡。

    然而,人會喜歡一個人,也是同樣道理。只要抓住對方的一個優點,並無限放大化,就能夠喜歡上任何人。以書中的例子就是,對方雖然是毒販,但是也喜歡足球,也會像普通人一樣為自己的兒子感到自豪。單單只看這兩個點,並把對方的工作輕描淡寫過,在腦中他就只是一個為了養活兒子而拼命賺錢,有時候看看足球的普通老爸。重新包裝成這一印象之後,對方看起來就不那麼討厭了。

    說句題外話,朋友之間會爭吵是理所當然的,就連夫婦都是床頭吵床尾合。因為你會和對方成為朋友,有可能只是因為你們有相同愛好,但這不代表說對方的一切都和你合拍。經歷過爭論的磨合,反而能發展出更穩定長遠的友誼。

    如果和朋友之間,連一次爭吵都沒有發生過,這反而是有問題的。這代表說你和對方之中有一人,不是真心誠意對待對方。或者說,兩人總是停留在一些膚淺的話題,或者說一方總是傾聽卻從未給出正面回應──這些都不是什麼好現象。

    當然我也不是鼓勵你,跟朋友大吵一架吧!這種事情是當彼此的關係好到會「互相」說心底話的時候,就自然而然會發生的現象。

    好,現在你已經喜歡上對方了,然後就是決定要聊什麼了。

    投其所好是必定的,因為話不投機半句多嘛,但在這之中,還有一些加分的方法。

    所謂朋友多的人,或者說我這些年來觀測的現象是,他們通常是幽默的。在眼下這個時代中,已經鮮少人會把「欸!我昨天聽到一個很好笑的笑話……」或是「我跟你說一個笑話喔!」當成是開頭了。更多人傾向喜歡幽默的人,而非會說笑話的人。幽默和說笑話,有兩個最大的不同。一是幽默是即時的,是選擇當下情況中發生的事情做為題材。二是幽默是隨興的,不會給對方一種預謀的感覺。

    有人或許要說了「幽默是天生的!」,但我對此感到懷疑。事實上,我本人就從三無少年成功轉型成冷面笑匠,然後到氣氛活躍者。若是仔細分析幽默,就會發現幽默其實有機可循。

    幽默的兩大特徵:即時和隨興。這個流程詳細就是,看到一個東西後,立即和當前環境連繫在一起,並加上你和對方過去發生的事情,最終結合聯想力和一點創新,說出一句包含現在過去的吐槽。

    好吧,實際寫出來之後,我立刻就發覺到其實要做到也不是那麼容易……不過,還是有另一條捷徑,那就是模仿。在我還是三無少年的那個時期,我經常看各個綜藝節目,並學習或是說刻意模仿主持人的說話風格。這個就讓大家回去自己練習吧。

    在投其所好的過程中,你基本上就是扮演一個傾聽者的角色,但你不可能總是聆聽。對方也希望了解透過一些你的故事來了解你這個人。但是,千萬別使用像是「你聽我說喔,我昨天……」或是「今天真是倒楣,我……」這類開場白。這些開場白只有一種情況下適用,那就是你和對方的關係已經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如果你今天第一次和對方見面,或者說你和對方還不熟,就說出上述這些話,對方只會感到厭煩而已。

    以我的個人經驗,前幾次見面最好的開場白是以「我有個朋友……」當成開頭。你一方面說著朋友的趣事,但又不經意的透露出你是一個怎樣的人。

    舉例:你有個朋友雖然很聰明,但卻是個生活白癡,你因為看不下去,而選擇一邊幫他打理生活,一邊試圖教導他該怎麼做。雖然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什麼改變的跡象,但你相信總有一天會成功的。

    上述例子中,雖然主體是你的朋友,但又隱約透露出你是個懂得打理家庭的人,而且不只是單純照顧朋友,還想要幫朋友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你雖然遇到很多挫折,但你依然沒有放棄。

    對方通常會問「為什麼要為他做這麼多呢?」

    然後你就能自豪地接「因為他是我的朋友,幫助朋友不需要理由!」之類帥氣的話。

    好,現在我假設你已經明白上面的道理了。沒有的話,請自行回去多看看。

    接著我要說關於「共同回憶」。

    一段長久的關係中,你之所以相當信任對方,是因為你們曾經一起在某地做過什麼事情,久了就會形成一種只有兩人才能明白的笑點。這種旁人完全無法理解,但對你們雙方卻有特別意義的辭彙,就是源於兩人之間的共同回憶。

    要和一個才見幾次面的人,發展成這種關係。聽起來似乎很難。不,確切來說是不可能做到,因為這就是認識時間長的人才會有的優勢。不過,透過一些技巧,可以讓對方產生類似的感覺。

    譬如說,我曾經在大一的時候,跟一群還是不是那麼熟的朋友,去「上海一日遊」。早上先去上海美術館(我們是文藝青年),中午在附近餐廳吃飯,接著去女僕咖啡店玩遊戲(男生很想去),還有因某些人的要求排進去的渡江,然後是去IFC地下吃下午茶(考慮到有女生),在南京東路步行街上暢聊人生,最後晚上在居酒屋小酌(我們都是酒鬼)。一天中我們變換了無數個場景,應該說雖然實際上只有一天,但卻讓人感到是很充實的一天,有很多共同回憶,自然彼此的信任度也是大幅提升。

    假如你沒有那麼多時間旅遊好了,單單在一次見面,大概兩三小時的對話中,只要不停變換話題,也會讓對方有類似的感受。雖然有些話題可以很深入的聊很久,但是在第一次見面中請不要這麼做,聊到差不多的時候,就要換下一個話題。

    肯定會有人擔心不知道聊什麼吧?尤其對方是異性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是鼓起勇氣說一兩句,然後就陷入貌似永恆的尷尬地獄。

    除了投其所好之外,有些話題是通用的。

    共通:工作(學業、工作、未來展望)和休閒(運動、動漫電影電視電玩、夜店酒吧、個人愛好)

    其實男女的話題都是共通的,只是男女的切入角度不同。

    男性:一些技術上的細節

    女性:從情感的角度去說

    舉例:看完電影後──

    共通:回答完「你覺得這部電影怎麼樣?」後──

    兩個男人討論關於導演的拍攝手法,以及台詞合不合理?燈光恰當?動作?中心思想?

    兩個女人則是在說男女主角好帥好美、哪些場景看起來很漂亮、哪些互動讓她想到什麼。

    首先,千萬不要把女性就是喜歡說膚淺話題當成結論,她們要說深入當然還是可以說深入。這裡只是說一般傾向。

    女性一般會喜歡說,這件事情給她帶來的影響,或是這個人讓她覺得怎樣。

    而男性則是喜歡糾結細節,這件事情的哪個部分應該怎麼做。

    簡單來說,女性傾向關心個人,而男性傾向關心整體。

    2.對方的狀態

    根據心理學的認知,如果新的知識對人類目前的世界觀和對自身處境的看法有所牴觸,他們往往傾向忽視或壓抑這些知識。

    人們會選擇去聽他們想要聽見的,因此有時候即使你話再多,也不一定能打動對方的心。對方有沒有認真聽,或是你的話題有不有趣,這些都可以從對方的眼神和動作上看出來。你需要時時刻刻確保自己的用詞和話題走向,以及對方是否專心。這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要做到,除了反覆練習,目前我也沒有比較好的辦法。畢竟這牽扯到身體語言和微表情,這種東西不能只靠文字描述來掌握,就算我附上圖片也不行,只有實際去看,不停去觀察,才能夠得出結論。

    後記:

    情報員和一般人最大的不同是,他們的背後有一個組織,會事先為情報員提供目標的情報。而一般人卻沒有這樣的好事,必須自己一邊去搜尋資訊,一邊建立信任。要說的話,一般人如果要做到情報員的程度,是要比情報員付出更多努力的。

    我一直在糾結「讀書心得」,或是我說的「讀後感」到底應該是怎樣的東西?

    從結論上來看,我好像是把整本書重新整理,寫成自己的版本了。看完我的東西,不只是看完該本書,同時還獲得許多額外的補充。

    原本是打算這樣的。

    但事實上,我的整體結構還是不如那些寫成書本的作者。所以應該是要先看完這本書,然後再看我的文章。然後我的文章到底該被稱為什麼呢?感想?心得?還是綜合成心得感想?不,還是叫「看完本書後的個人想法」好了。

    最後,感謝所有能看完我廢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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