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患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
由贫到贪不可逆转的魔咒。
权力,对一心为人民服务的人来说,是个舞台;对一心为自己谋私利的人来说,是个坟墓。
难耐清贫莫为官。
心如清水,形如白玉。
弥补心理,从众心理,攀比心理。
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
改革触及的不仅是利益,更是灵魂。
[无讼阅读]之写好辩护词
一、准备工作
1.阅卷。复制卷宗—阅卷—制作阅卷笔录—证据分类分析,形成质证意见。
主观证据(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及被害人陈述等)通常是庞杂的,制作阅卷笔录时可通过图表形式比对证据,使人一目了然,并分析不同的主观证据之间是否一致,主观证据与客观证据是否一致,形成质证意见,这往往就是辩点。
客观证据(书证、物证、现场勘验笔录、尸检报告、鉴定意见等),从程序方面、专业方面、表面性错误三个方面进行深刻分析,不流于表面,往往能达到极佳的辩护效果。
2.与当事人深度沟通,确定辩护意见
开庭前一到两天,一定要会见并征询被告人意见,或将辩护思路与被告人沟通商量,达成共识,最终确定辩护意见。
3.应当敢辩,对具备做无罪辩护条件的,绝不降格以求
刑罚是最严厉的处罚,法律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标准,控方的证据在程序或者实体上达不到法定的标准,就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
二、关于辩护词
1.针对性:辩护意见直奔“本案焦点”(程序规范问题、事实认定问题、法律适用问题),针对这些焦点问题展开,对庭审中已经解决的问题不予理会。
2.专业性:每一个辩护观点都要有理有据。“据”就是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阅卷时形成的质证意见就是事实依据,它是辩护词的支撑;法律依据就是支持你的辩护观点的具体法律规定。“理”,就是说理。辩护词以说理见长,要言之有据,应从法理、情理、常理及哲理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充分说理,做到以理服人。
3.帮助性。通过证据与案例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观点,主观上是帮助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无罪或轻罪,客观上是帮助法官“轻松判案”。应该把阅卷笔录、质证意见、有利于当事人的相关案例及理论性资料和辩护词一起提交法院,方便法官办案,这样法官更容易认同辩护律师的观点,从而达到最佳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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