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湖南沅江12岁男孩因为平日里受母亲的管教过严,在又一次被打后心生怨恨将母亲用刀杀死。呜呼哀哉,又是一起由于家庭教育不当而产生的惨剧。
不少人都将此类事件归因于家庭教育之殇。但究其根本,究竟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呢?我认为,是很多家长本身混淆了“约束”和“惩罚”的定义。
每个人都有两重属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是个体出生之后周围环境以及社会所赋予他们的。既然是“赋予”的,肯定就有一个接受的过程。接受些什么呢?接受的东西就叫做“约束”。
那“惩罚”又是什么?二者有什么关系吗?在和家长沟通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家长的底层逻辑就是——如果要让孩子记住约束或者是规矩,只能通过惩罚的方式。惩罚就是一种幼儿因其错误的、“淘气的”行为,而遭受到的损失或是痛苦。非常符合行为主义心理学派的观点,从人类“损失厌恶”的本心出发。而约束和规则是幼儿学会应对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还是帮助幼儿学会自律的一种互动类型。
那么问题来了,惩罚究竟是不是约束孩子的唯一辅助手段呢?其实并不是。那为什么家长却一而再,再而三的使用惩罚作为手段呢?很多时候,家长自小的成长经验,就是在惩罚的种种形式当中度过的。如果不进行额外的学习,自然也就不会跳出认知的框框,想到其他的教育方法。而且,惩罚的作用显得立竿见影,恰似一剂速效药,而且显示出了家长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和控制感。但是要慎用惩罚,因为家长在使用惩罚的同时,也在传递着一个潜在的信念——如果一个人更有权威、更强大,那么这个人就可以伤害他人,无论是语言上的、还是身体上的。这也许就是这次事件背后的原因。
此处,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惯用惩罚方式的家长思维,他们也需关注的是:
我怎样才能让我的孩子在意我的说辞和做法?
我怎样才能让我的孩子理解“不要做……”的概念?
我怎样才能让我的孩子听我的话?
我如何才能让这个问题不再发生?
我们发现,这些问题关注的都是当下或者是短期的一种效果。因而,惩罚的速效性让很多家长觉得是很好的方法。然而,时间一长,孩子对惩罚的忍受性提高之后,就是我们俗称的“皮”,同样的惩罚貌似就不在管用了。如果非要一条道走到黑,只能提高惩罚的力度。
这种结果肯定不是我们家长想要的。不妨再来换个思路,如果我们先不纠结于短期的目标和做法,把眼光放到长远的话,我们可以思考哪些问题呢?比如,
我怎样才能帮助我的孩子体验效能感?即独立的能力、做出选择的能力、对周遭事物的控制感。
我怎样帮助我的孩子感到归属感和价值感?
我怎样帮助我的孩子学会尊重、合作和解决问题的技能?
我怎样进入我的孩子的内心世界,并理解他的成长过程?
我怎样才能把问题当做孩子和我的学习机会?
当我们把问题和目标着眼于长远的时候,我们发现刚才那些短期的问题也就不攻自破了。当孩子能够感到归属感和价值感的时候,他们就会更加愿意合作;当他们的理解能力继续提升,并参与到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时,他们自然能理解“不要做……”的含义;当照护者倾听并回应他们时,他们也会懂得倾听;当孩子反复参与到决策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时,最终就能够习得问题解决的技能,让问题更快的得以解决,甚是不再发生。
归根结底,问题解决的核心就在于——我们要与孩子形成合作性的伙伴关系。
(图片来源:bing.com;参考资料:《3-6岁孩子的正面管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