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一个视频,是莫言先生在一个公开场合做的一篇演讲,其中一点关于文学的价值和意义的论断:文学绝不是用来粉饰太平的,他应当用来揭露社会的黑暗和不公,人性的丑陋进和不堪的。而绝不是美化的工具。
后来我又特意的去查了一下原文:我有一种偏见:文学作品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艺术就是应该暴露黑暗,揭露社会的不公平,也包括揭示人类心灵深处的阴暗面,揭示恶的成分。
这段话读完,确实能感受到一种固执的偏见。如果这不是一种偏见。那文学作品的归宿到底在哪里呢?我们究竟为何而进行文学创作呢?
透过传统的文学论坛和宣传,我们看到的是文学作品应当弘扬社会正能量和核心价值观。引导人性向善,教化人心。期待着海晏河清。
可是根据一些社会发展的规律,月有阴晴圆缺,有光的日子根本不需要什么文学作品的传送,自由百姓的心声,那晚上的时光呢?我们怎么可能在黑暗中直呼是光明呢!从这些层面来说,我们需要在夜里呼喊的声音,我们也需要正视黑暗的勇气。认知它,面对它战胜它!
文字是写实的记录,文学是推动人类文明的推力。它的归宿当是站在推动人类文明和进步的角度上,而不是为仅仅单纯的为个人服务的角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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