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经是个小偷。
只能以如此直白也苍白的话语开始这个荒唐的故事。
她叫荞。是个十二岁的女孩子。个子不高,有些微胖,扎着一条黑色的短马尾。荞每日重复走枯燥乏味的路,神情疲惫地低头走进教室,神情更加疲惫地推开家门。她是个初中生,成绩很好,在人们眼球里出现的是一个蹦蹦跳跳生机活力明朗纯净听话努力乖巧懂事的女孩子,而她心里的自己越来越疲惫急速衰老丑陋不堪。
她已经忘记自己第一次是在哪里偷的东西,因为什么而偷东西,为什么突然想要偷东西。她只是恍惚记得学校对面有两家文具店,她会时常假装进去闲逛,然后满载而归。有时候是书皮,有时候是本子,有时候是笔,有时候是胶布,很多的细小的东西隐藏在她的口袋里,躲在袖子里,别在裤子里。回到家里,她会告诉妈妈这是同学送的,那是店里大减价买的,诸如此类慌张的理由。妈妈一无所知地质朴地摸摸她的头,充满慈爱的柔软的目光笼罩下来。
她的家庭不算贫穷,只是有些艰难,又有谁活着不艰难呢?她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沉迷于偷东西,也许觉得自己偷这么一点没什么关系的吧,他们仍然可以赚很多钱,而自己可以省下好多钱呢,又或者仅仅热衷于不劳而获的畸形快感。有一次,她悄悄拿走了一块胶布,店长起了疑心,过来厉声询问,她慌乱而狼狈,胡乱从袖子里把胶布扔到地上的角落里,佯装镇定地捡起来说,阿姨,可能是我刚刚不小心碰到了地上去,不好意思啊。天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勇气说完并走出店门,她的心跳得响烈而躁动。
那以后,她发誓再也不偷东西了。那段苟且的肮脏的日子不堪回首,面目狰狞。那个阿姨一定知道她偷了东西,用这种温和方式警告,直击小孩子奇怪而难以启齿的嗜好。
多年后,阿姨的那家店关闭了,另外一家曾有过无数羁绊的小店仍旧站立。她颤颤巍巍地走进去,小心翼翼地买了一盒明信片。骄傲地昂首挺胸地付钱,像是更为彻底地告别昔日的屈辱,宣告自己干干净净买卖的荒唐荣光。晚霞的光辉下,她紧握明信片,走出低矮的门帘,把以往扭曲的苍凉的稚嫩岁月狠狠甩在门后,再不回头,再不重蹈覆辙。
小巧的明信片是她认真告别的圣物。她不再是小偷。她再不愿记起自己曾是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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