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到一条视频,经济学诺贝尔奖获得者哈耶克说:如果一个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需要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因为的法律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句话说的前提是符合于广义道德无为的自然法,而不是社会制度下的人为的制定规则!
所以我认为他在没有明确其“法律"是属于哪种时,就是屁话!看你服从的法律是谁制定的,如果是某些资本阶层或既得利益共同体的精英为了维护和恐固他们的利益最大化而制定的,你服从了他们的所谓“法律",就是等于服从了他们的制定规则,也等于失去了自己作为非其群体的某些自由,哈耶克尽管抄袭了道家思想的一些民主自由思想,但他如果是把符合广义道德的无为自然法偷换概念成了某些资本制度人为制定的规则即法律时,就等于在说废话!当然,如果是其指的是符合于广义道德对于人类社会文明中绝大多数人的自然法时,我会承认其思想才是真正对道家思想的回归!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