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叠好衣服拖过地,我洗洗手,打开电脑开始写简书。
就像每天等侯先生回家吃饭一样,自然而然的书写,成了习惯。
与大多数人一样,我当初开始写作凭借的是纤尘不染的一腔欢喜。看见文字就喜欢,每天都要写点什么,就像与男朋友进入热恋期,天天都要亲亲抱抱在一起,憧憬着自己的文章被很多人看,很多人为我点赞。
为了写好文章,我每天早上读书,上午抄写好词好句,下午晚上练笔写文章,爱的不亦乐乎。
有热爱期就会有冷淡期,写了一阶段后,我发现自己好像已经被掏空,输入赶不上输出,输出后阅读量与变现,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美,还有长期写作有点厌烦了,导致我的写作激情逐渐变冷。
变冷后,日常书写就停了一段了时间,但笔仍未停,因为,我接下了一些与文字相关的工作。(未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