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有意思的,无意间加入麦大叔读书营才有机会真正的认识这本书—《如何阅读一本书》,当时第一想法是阅读嘛,不就是那么阅读法,需要那么多的条条框框的,太麻烦了。
《如何阅读一本书》教你如何有效的阅读,以下四点你必须要学会后来啊,群里的小伙伴都反馈出奇的好,不死心的我特意上豆瓣查查果真推荐指数飙升,评分8.4。
这本经典书籍由美国作家查尔斯·范多伦和莫提默·艾德勒共同完成。它已经出版了80年,一直以来都是畅销榜榜眼。
接下来我带着好奇心的浏览一番,慢慢品慢慢阅,本书首先讲到的是我们应有具备的一些能力。
比方说认字词汇量,基础的逻辑能力,也就是说既然咱们想阅读这本书,那么读者至少也得会识别里面所有字,总不能和一个文盲大姐说,姐这本书很好看,有时间认真看一下你一定会受益匪浅的,那么对牛弹琴一样没有达到效果。
其二会检视阅读,什么是检视呢顾名思义就是了解文章的脉络,大概架构。
粗略的看索引,目录。
换句话说就是咱们进一家饭店,首先饭店老板会拿着菜单给你,您好,这是本店的所有菜品,请你细阅。
咱们粗略浏览一番看到:噢,原来贵饭店有这些菜,小点心啊,汤的啊,炒菜类的啊。这么一番心里自然而然的有数,这家店的品牌类大概有几种,心里有数饭店主要做哪些菜品,那么我可以有选择的着重点点菜。
所以索引,目录,书名就大概这么意思法。
常常有人说:一看书脑壳疼。为什么呢?
这就是咱们讲的其三方法,精读和粗读。
精读是怎么回事,是这边书的重点,那么需停留下来认认真真的读,细嚼慢咽的。像一杯茶一样慢慢的品,品出她的味!
粗读呢就是大概的跳跃知道人家在讲什么内容,脑海有这个印象过数即可。有些人说书好厚一看我就想睡简直就是天书,因为她着重点不一,一字不落的读下去,结果读了半天不晓得作者在讲什么,云里雾里,脑子里没有过数。
在我没有打开这边书时,方法常常比较粗略简单,书一骨碌的读完没有感想,看完我也忘完了。后来完我认真回想原来和我的读书方法不对有关。
其四是拿起笔来记录重点的精华。
俗话说好记不如烂笔头,一字一比一捺再次的巩固加深印象,同时也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小时候常常不懂的为什么同样的老师同样的读书时间,为什么一到复习的时候我们的课本还是那么厚,学霸轻轻松松的跨越,究其原因原来学霸有秘诀就是记笔记。
我们常常羡慕不一,殊不知是咱们的方法错,拿一只笔来跟着老师记下每节课的重点内容,然后到考试的时候就拿笔记本看即可,一本书自然读薄。
你是否有过一本书如何下手不知所错呢,以上就是精华。具备识字的能力,打开后看序言索引,有着重点的阅读,带着问题认真做记录,那么这本书差不多就被你读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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