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离开,但确实,故乡不再是我曾熟悉的样子。
穿过这新生之城,像流亡者归来,像幽灵回到祠堂。但我依旧知道,何处是李家水井,何处是赵家花园,何处是老人们的阳光浴场,何处是她的碧玉耳环,何处是低垂在黑暗里的窗帘,何处是升腾在晨曦里的炊烟。
落日在成片的果园上晃动着一片绯红,我依旧记得那条月光大匠铺设的回家路。一年未回家,感觉自己就像后天的盲者,总是不由自主在虚无中摸索故乡的骨节。
以往,我们离开故乡,才会想起故乡,才会低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如今,我们无需离开,就已怀上了对故乡的乡愁。一方面,故乡被摧毁了,另一方面,我们也失去了作为人的天真和浑圆。就像奥登在《希腊人和我们》中说的,今天的人们,不是作为一个在每个行动中都很完整的人而存在,他将会分裂成无数不相关的碎片:审美的碎片去看芭蕾,宗教的碎片去作弥撒,实用的碎片去谋生。
回乡偶书在这个同质化的时代,没有什么是不可被拆迁的,宁静也早已不属于故乡,田园牧歌的生活正在工厂的浓烟和机器的轰鸣中消逝,流光溢彩延长了故乡人的入睡时间,广场舞剥夺了妇女们扯闲篇的欢乐时光。
曾经引领风潮的少年也已变成油腻大叔,翩翩风度已和故乡原来的面貌一起变得支离破碎,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新生力量——如我这般年纪的小伙子们,他们跻身各行各业,释放着自己的精力,展示着自己的能力,油腻大叔们艳羡的目光中,满满的都是自己青春时的模样。
故乡当然承载了许多人的一生,但就我熟知的这帮“油腻大叔”,他们青春鼎盛时期,正是我记事伊始。曾几何时,他们不过是走街串巷的贩夫走卒、是沿街叫卖的小商小贩,谁能想到,命运迷人的腰肢如今就在他们的掌上翩翩起舞:他们或坐拥中心商圈变身区域批发巨贾,或跻身货源链上游日进斗金,或进军餐饮玉盘珍馐,这其中有时代变迁的因素,但他们吃苦耐劳的秉性和挥汗如雨的年岁更加重要。如今接力棒在手,我辈能否踏中时代的节拍乘风破浪?
有句话说的非常好:小时候总盼着离开,长大后只想着归来。我想这绝对是很多远离故土而在外打拼的游子心声,看吧,人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矛盾体。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这样的:小时候,我们总是怀揣远方,好奇山的那边有什么,未经世事的我们,也有着孤胆英雄一般的勇瑞,做着仗剑走天涯的梦;而长大后,我们终于在他乡立足,但心心念念的还是故乡,纵然他乡万般好,不如故乡一盏灯,我们怀念的是迷蒙在脑海深处的故乡轮廓,那是一种记忆的声音、老旧的画面、熟悉的味道、舒服的感觉交织混杂的复杂情愫,“乡愁”二字,就是对这种情愫的高度凝炼。
我不太相信那些荒唐的口号,比如“诗和远方”。生活需要诗意,也需要远方,但这并不等同于我们可以走出故乡的牵引,肆意飘向远方,如若没有这种情感的维系,与浮萍何异?也许我这样说正应了尼采那句话:“在自己的身上反抗整个时代”,都不重要,因为诗意,就在你早上醒来选择穿哪一件衣服的时刻,就在你选涂哪一种口红的时刻,用哪一个打火机的时刻,打哪一条领带的时刻。而远方,就是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心中有方寸,每一步都可以走得步履生风。
这次是和父母一同由成都回到故乡,再次离乡,是我孑然独行。母亲送我,打过招呼后我便没再回头,因为自从外出求学开始,每一次别离都会惹得母亲泪眼婆娑。
我知道,母亲注视着我的背影,心头一定泛起酸楚,但与此同时,她也知道我曾读给她龙应台《目送》里的一段话: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但愿,我能将每一寸脚步踏过的“远方”,幻化成富有“诗意”的朝暮。
回乡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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