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同学群里,还有同学说我是先生家的童养媳。
我很不乐意,郑重声明:我不是他家的童养媳。
大概五六岁的时候,我跟着大人去先生家走亲戚。那个时候认识了他。印象不深。彼此都是小孩子,他比较胆小老实,我比较外向开朗;12岁那年去先生家附近学校读书,因为学习,接触多了点。后来两个人开始有好感。
童养媳也是湘西才有的传说吧。先生家和我家一样,差不多的贫困,甚至他家比我家还穷些,因为他家上学的多,干活的少。
童养媳是什么概念?是娘家穷,养不起孩子,从小给男方家里当媳妇,当丫环使。
我家不存在这种现象,我家那时是在县城生活,我爹靠拉石子出苦力赚钱;我母亲每天砸石子也赚钱。相比来说,我小时候家境不错。
我们都考上学,在外面的城市登记结婚,我们没张嘴向婆婆要过钱,就算这样,我们请假回家结婚的时候婆家硬是没有给钱,就连改口费也没有给一分。
好女不靠婚嫁金。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们从兄弟姐妹中最穷的过到了条件最好的。有儿有女,有车有房。
儿子交了女朋友。我们在培养闺女的同时,努力给儿子攒钱,要定亲作彩礼用。
有人说,都什么年代了,还要彩礼。
君不知,农村彩礼一年比一年厚重。现在18.8万的彩礼都很普通。
在装修完房子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算一下要给儿子预备多少婚嫁金。
彩礼钱是必须要配备的。
这是我的观点。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别让儿女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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