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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迟子建||群山之巅

读迟子建||群山之巅

作者: 冷雨悠悠 | 来源:发表于2018-01-04 20:36 被阅读32次

一本 好的小说,给人的感受,就如同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人第一次出国旅行,小说中的人物就是这个国家的子民,你可以尽情感受这个国家的民俗风情,可以尽情体验这个国家百姓的酸甜苦辣。到了结尾,还要留下一个巨大的悬念——等下次再来旅行时方可得到答案。

群山之巅.jpg

初次读迟子建的书,是《世界上所有的夜晚》,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读的,现在已回想不起书里的很多情节,只深深记得一个画面:一个煤矿工的老婆由于没有钱埋葬自己死去的男人,只能把男人的尸体解体藏在冰柜当中。

这次读《群山之巅》,是第二次。与上一本小说相似的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依旧是辛欣来砍掉养母的头颅那一刻,还有他作案后强奸集美貌与智慧被人称之为“仙人”的安雪儿的情节。

这部小说中的众多人物,都是在一个小镇里面的普通人,却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个人而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的命运也错综复杂。

屠夫辛七杂

抽烟斗从来不用火柴,而是用凸透镜和桦树皮引燃的天火。看不起自己的父亲,认为父亲是一个逃兵,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直到父亲死去时火葬场上由于首次火葬烧法不成熟而不得不用锤子敲打碎没有烧尽的骨头时才发现隐藏在父亲腿里的弹片,才知道父亲是一个英雄。对自己的老婆奇好。

辛七杂的养子辛欣来

辛欣来是在和同学打架时,从对方的骂声中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从此他变得孤僻,行为异常。只因为养母王秀满一句话“可惜你天生是个孬种,没有那个胆儿!”,就举起屠刀砍掉了养母的头颅。可怜王秀满当时正在白桦树下洗猪肚,没有想到片刻之间自己已经身首异处。当然,辛欣来没有想到那把多年不用的屠刀竟然如此锋利,作案后,他强奸了一直觊觎的安雪儿,才开始逃亡。

辛七杂的父亲辛永库

一辈子到头都被人误解,直到后来化成骨灰自己的儿子才了解原来自己的父亲是一个英雄。为了证明自己有英雄的才能,保护自己的孙子窝藏山中长达几年,警察连个影子都没有发现。

唐眉

为了弥补自己曾经伤害陈媛的罪过,决定自己一辈子都要照顾患病的陈媛。有美貌,有才华,有家庭背景,却为了自己年轻的过失而耽误一生,不过,她终究还是善良的,起码没有泯灭自己的良知,否则,陈媛估计早就不在人世了。

唐汉成

龙盏镇的镇长,作为一个镇的领导,他最关心的是这个镇子的绿水青山,他深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此,他不惜花费金钱去劝说甚至威胁那些有可能破坏这个镇子环境的人。读完这篇小说,觉得他是一位好的镇长,好的纯粹。

安雪儿

虽是一个小矮人,却天生有着神仙般的能看透很多事情的能力。她能看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能预料到很多别人无法预料的结局,所以被人称为“安小仙儿”。后来被辛欣来强奸之后,剩下了儿子“毛边”,她的预测能力就不复存在了。她从一个仙人成为了一个凡人。而最终,她却仍要经受他人的折磨,在暴风雪中......

辛家,安家,唐家,三家的命运穿杂交错。每一个家庭都还有其他人物,以上几个人物是给我印象最深的。在一个平凡普通的镇上,由一句话引发出的一系列事件的发生,恰恰反映了当时时代的变迁:辛欣来由于养母的一句话砍下了养母的头颅,然后强奸了安雪儿,藏在了山中;安雪儿的父亲安平为了抓住辛欣来,从来没有停止过上山搜寻的脚步,无论是天晴还是雨雪;而辛欣来的爷爷辛永库,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个战场的逃兵,发挥自己指挥官的才能,引导孙子平安地窝藏在山中;而辛欣来实际上是唐汉成妻子的哥哥的私生子,在最终服刑后其哥哥将他的一颗肾脏摘除救了自己命;唐汉成为了威胁一个来镇上开采矿的人,利用斗羊场上的羊想给这个人个警告,没有想到误伤了旁边的辛永库;辛永库不治而亡,却死在了要执行火葬的第一天的凌晨。

故事很吸引人,情节很感人却也很惊心。作者将一些很平常的语言表达的却深入内心。比如,安平的父亲安玉顺在对待自己的婚姻上,书中这样写:在婚姻上,他最终认了命,心想,等吧,是你的终究会来。就像人们不喜欢黑夜,可月亮最终投入的,却是它的怀抱呀。他也果然等来了一轮好月亮。

对于火葬,书中镇子上的老人们实在想不通,骨灰盒土葬和棺材土葬有啥区别,山林里不都要隆起一座坟么?又不像大城市,骨灰盒是存放在殡仪馆的。

这让我想起我的老家,一个很落后贫穷的村子,在那年全国实行火葬的时候,风竟然也吹到了我们的地盘。死人后,不敢声张,偷偷地找个地方先埋起来,然后等风头过了再重新办一场隆重的葬礼,我记得我的奶奶就是。她那年被亲人们放在居住了一辈子的窑洞里一个更隐秘的一个小窑洞,然后门被封死。在后来过三年白事的时候,重新装到棺材,转到了祖坟。

其实,我也想不通。这个政策究竟是不适合农村的吧。因为农村多土地,百姓们也不愿意花钱去火葬场,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想让自己身手齐全地居住在一个宽敞的房子里,而不是化成一片灰,下辈子待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头。

迟子建的文章很多被选进了高中时候的阅读理解中。我喜欢她的写作风格。

谢谢这本书!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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