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也是妈妈,一个女婿半个儿子”。意思是女子结婚嫁人后,也应该把婆婆当成自己的母亲,像孝顺娘家父母一样,去孝顺公公婆婆;男人结婚娶妻之后,对妻子的娘家来说,算是半个儿子,应该像孝顺自己的父母一样,去孝顺老丈人两口子。对于因为婚姻关系,而成为一家人的夫妻双方来说,这样对待彼此父母的态度是合理的。
老话说:“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瓶之罄矣,维罍之耻。”大概的意思是,父母生我养我,吃尽苦头,很不容易,如果我最后没有好好孝顺父母,就应该感到耻辱。《弟子规》中说:“首孝悌,次谨信”。首先提到的也是孝顺。所谓“百善孝为先”,可见孝顺父母,不仅是美德,也是为人之根本。
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养我小,我养你老,更是良性循环。但我们也要清楚,这里面的责任和义务,都是针对父母和自己的子女。就算有婆婆也是妈妈,一个女婿半个儿子的说法,作为父母也要明白,你的孩子才是承受了你恩情的人,他们对你的照顾,才是义务,而孩子的伴侣,是协助,是情分,而不是义务。
所以作为公公婆婆,不要认为别人家的女儿成了你的儿媳妇,那就只能孝顺你们,而不能孝顺娘家父母了。作为老丈人两口子,也不要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好意思和亲家据理力争。
王兰是一个农村姑娘,她的原生家庭,条件不太好,尤其是父亲早年去世之后,家里的条件就更加困难了。她能一直念到大学毕业,并且没有受过多少委屈,和母亲的辛苦脱不了关系。她每次想到母亲比同龄人要更加苍白的头发和憔悴的脸,就会再三和自己说,一定要孝顺母亲。
王兰毕业后,很顺利就入职了,工资待遇都还不错。工作稳定之后,她本来是准备接母亲来城里和她一起住的,但母亲不同意。说自己身体还硬朗,让女儿不要担心;说村里头自在,不愿意来城里处处拘谨。王兰知道母亲是担心自己过来,影响女儿。
她心疼女儿赚钱不容易,不愿意女儿在这些地方,为了自己,额外花钱。虽然王兰再三表示,这些都是应该的,但母亲死活不愿意,她也只能暂时放弃。她暗自决定,等到自己能拥有自己的房子的时候,母亲应该就愿意过来和自己一起住了。
但还没等到她存够买房的钱,她遇上了爱情,对方是一个城里人,两人是机缘巧合认识的。其实王兰的老公李帆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一定要比较的话,还可能属于比较穷的城里人。但李帆的母亲却因为自己的家在城里,打从心里看不起王兰,还担心王兰以后会是一个胳膊肘朝外拐的女人。
要不是王兰是独生女,要不是李帆坚持要娶,可能这一门婚事,也成不了。两人的婚房,是王兰这几年的积蓄,以及李帆父母卖掉家里的唯一的住房,一起买的。王兰一开始是不愿意拿出这笔钱的,她更愿意给母亲,当成自己出嫁前给母亲的孝顺。但母亲一个劲劝她,说自己又不是没有钱花,买房你要是不拿出钱来,也不厚道,毕竟是婚房。
就这样,王兰想要接母亲过来,好好孝顺她的想法,又因为结婚而搁置了。而婚后,王兰感到公公婆婆不太喜欢她提及娘家母亲,以及帮衬娘家母亲,所以她也照办了。王兰的本意是在得到娘家母亲理解的前提下,先顺着婆婆,和婆婆打好关系,以图后话,毕竟现在大家是同一个屋檐下居住。
但王兰不久之后就发现,自己的妥协和退让,没有让婆婆感恩,反而各种理所应当。老公一开始还会帮自己劝阻婆婆几句,次数一多,李帆就选择让王兰隐忍,说孝顺公公婆婆是应该的,说同样的事情,要是你娘家母亲这么对你,你就不会记仇。所以还是你没有做到把我母亲和你母亲放在一样的位置上。
王兰气笑了,她随后也开始有样学样,开始给母亲生活费,之前为了避免被唠叨,她作为独生女,结婚后就没有给过母亲生活费。这次开始给生活费之后,李帆和婆婆各种唠叨,尤其是婆婆,言语非常不好听。但每次提及,都被王兰一句李帆说过双方父母要一样对待,给堵了回去。
可能是因为金额也不大,所以婆婆也只是停留在冷嘲热讽的程度,王兰以为自己只要能忍住,这件事情也不会掀出什么大风浪来,毕竟王兰这个时候,还没想过要离婚。但她没有想到,对于婆婆这样小心眼的人来说,即使数目再少,她也心疼,而这些心疼随着时间累积,只要有导火线,就会爆发。
这个导火线,半年之后出现了。王兰的公司接到了一个大项目,老板说了,最后成功完成,最多会有5万的奖金。王兰为了拿到这笔奖金,真的很拼,最后她也如愿拿到了这一笔钱。她想拿2万给母亲的念头,在一开始接这个项目的时候,就存在的。拿到奖金之后,她虽然认为自己赚来的钱,自己完全有权利决定分配。
但也明白现在结婚了,需要和丈夫说一声,所以她把钱给母亲之前,和李帆说过。王兰再三和李帆强调,不要告诉婆婆,因为她心里清楚,婆婆完全把她这个儿媳妇当成了私有财产。在婆婆看来,孝顺是儿媳妇的事情,儿媳妇这个人是婆家的,赚来的钱自然也是婆家的,不能给娘家花。
可能李帆心中也不痛快,但他找不到阻拦的理由,所以想要通过自己的母亲让王兰受到教训。李帆如愿了,但也毁了婚姻。王兰刚转账了2万给母亲,在路上还给婆婆买了礼物,但她当天晚上回到家里,还是被婆婆怒骂了。婆婆给她两个选择,要么问娘家母亲把钱要回来,以后不能再给娘家钱了,要么就滚出去。
王兰自然不可能选择第一种,所以大半夜,她被婆婆赶了出来。走在没有多少人的街道上,她泪流满面。她给李帆打电话,但李帆却说:“让你不要给,你不听,现在你被婆婆赶出来,是自找的。结婚两年了,连赚来的钱属于婆家的都不知道,整天胳膊肘朝外拐,你现在就在外面好好清醒一下吧。”
王兰忽然就死心了,她想起为了自己操劳了一辈子的母亲,自己作为女儿,为什么孝顺母亲还要看老公和婆家人的脸色?自己怎么能结个婚,就没有了孝顺母亲的权利。自己孝顺公公婆婆,那为什么李帆没有孝顺丈母娘?她提出离婚,是在第二天,李帆不理解,公公婆婆也不理解。
李帆觉得妻子小心眼,明明自己做错了事情,还恶人先告状。李帆认为,女人结婚嫁人了,就要为婆家而活,娘家只是亲戚而已。你们说,李帆这样的观念,王兰选择离婚,草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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