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命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情上了热搜,那么目前关于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的注明名字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来梳理一下。
关于“WHCV”
1月7日,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武汉中心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传染病预防控制研究所、武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向顶尖学术期刊《自然》(Nature)提交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的论文:《一种与中国呼吸道疾病相关的新冠状病毒》,文中研究团队将该病毒称为WH-Human 1冠状病毒(WHCV),这篇论文于2月3日发表。
关于”2019-nCoV“
2019年12月下旬,中国武汉报告了因不明微生物制剂引起的病毒性肺炎患者。随后一种新型冠状病毒被鉴定为致病病原体,世卫组织建议将“2019-nCoV冠状病毒”作为新型冠状病毒的临时名称。病毒正式名称最终将由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做出决定。世卫组织还建议,导致当前暴发的疾病的临时名称应为“2019-nCoV急性呼吸道疾病”
关于“NCP“
2月8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NCP”
关于“COVID-19”
世卫组织命名疾病
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负责疾病正式命名 即本次新冠病毒引起的疾病命名为COVID-19
其中字母CO代表“日冕/冠状”,字母VI代表“病毒”,字母D代表疾病,数字19代表发现时间为2019年。
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特德罗斯·阿达诺姆·格布雷耶苏斯(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表示:“表示这样命名是为了避免将此病毒与地域、动物、个人或人群关联,防止使用其他不正确或污名化的名字,同时易读并仍然引人注目,并在此呼吁全世界团结起来战胜疫情,拥有名称很重要,可以防止使用其他可能不准确或带有耻辱的名称。它还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标准格式,可用于将来发生的任何冠状病毒爆发。”
(此处翻译国内很多媒体有误,忽略了“we now have a name of the disease”中disease一词,所以 COVID-19 应该是疾病名称)
WHO参考了2015年制定的准则,以确保该名称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人群,同时仍然引人注目。与疾病有关。
关于“SARS-CoV-2”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命名病毒
2月11日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在生物学论文预印平台bioRxiv上发表声明,其委员会的冠状病毒研究小组(CSG)此前将新型冠状病毒暂命名为“2019- nCoV”,根据系统学、分类学和惯例,CSG现正式将该病毒命名为“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 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并认定这种病毒是SARS冠状病毒的姊妹病毒。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在bioRxiv上发布声明。bioRxiv网站截图
对于“SARS-CoV-2”这一命名的由来,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在其官网解释,委员会的冠状病毒研究小组在一项研究中确定,导致目前爆发冠状病毒病的病毒属于现存的物种,即“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related coronavirus)。此研究已分享在预印本论文平台BioRxiv。
对于病毒命名与疾病命名的区别,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表示,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关注的是病毒门类(virus taxa)的命名(即种、属、科等),而不是病毒常用名称或疾病名称的命名。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还提到,“对于一种新的病毒性疾病的爆发,三个名字有待决定:疾病(the disease)、病毒(the virus)和物种(the species)。世界卫生组织(WHO)负责其一,专家病毒学家负责其二,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负责其三。”
CSG建议,为了增进交流,对于此次病毒分离出来的单独病毒株,命名可依照“SARS-CoV-2/分离物/宿主/日期/地点”的惯例。
声明指出,人类感染SARS-CoV-2的临床表现尚待确认,SARS-CoV和SARS-CoV-2的人畜共患病传播,凸显了对整个病毒类群进行研究的需要。
https://www.biorxiv.org/content/10.1101/2020.02.07.937862v1
通俗解释
SARS-CoV-2,与SARS属于同科同属同种的不同株系
本次新冠病毒正式命名为SARS-CoV-2,由SARS-CoV-2引发的疾病正式命名(WHO负责)为COVID-19。ICTV说明了命名权的归属,WHO负责定名新的疾病,ICTV的冠状病毒研究组负责定名此次的冠状病毒。
扩展阅读
新冠病毒与SARS冠状病毒的关联与差异
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命名(“SARS-CoV-2”)很容易使人联想到SARS冠状病毒(SARS-CoV)。对于两者的关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大学等研究机构在1月30日在线发表于国际顶级医学期刊《柳叶刀》的论文中有所解释。
该论文揭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的基因组序列与SARS-CoV的差异很大,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新型的人类感染性乙型冠状病毒。不过该病毒的原始宿主与SARS-CoV相同,都是蝙蝠。
2019-nCoV与SARS-CoV GZ02(SARS冠状病毒,检索号AY390556)和蝙蝠SARS样冠状病毒bat-SL-CoVZC45(MG772933)和bat-SL-CoVZXC21(MG772934)的序列同一性
论文作者指出,2019-nCoV和相关的蝙蝠衍生冠状病毒之间显示出高度的序列同源性。不过,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外是刺突蛋白,仅具有约80%的序列同源性。
与前述最紧密相关的两者(蝙蝠SARS样冠状病毒bat-SL-CoVZC45(MG772933)和bat-SL-CoVZXC21(MG772934))相比,2019-nCoV与SARS-CoV(SARS冠状病毒,同源性约79%)和MERS-CoV(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同源性约50%)的距离更远。
针对2019-nCoV和乙型冠状病毒属代表性病毒的全长基因组的系统发育分析
文章指出,系统发育分析表明,2019-nCoV属于乙型冠状病毒Sarbecovirus亚属,与其最接近的bat-SL-CoVZC45和bat-SL-CoVZXC21的分支长度相对较长,并且在遗传上与SARS-CoV不同。
重要的是,同源性建模显示,2019-nCoV具有与SARS-CoV相似的受体结合域结构,尽管某些关键残基处存在氨基酸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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