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认真的以文字的形式去记录,喜欢一个人到底什么感觉?我很认真的自问自答。
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深夜睡不着的时候,会偷偷看他朋友圈的动态,会偷偷的看他是否入睡,甚至会盯着他的照片,轻轻地一吻,会傻笑的怦然心跳加快。
你说喜欢只是一时的心情,若可以喜欢一个人6年,已经不仅仅是喜欢了,其实早已超出了喜欢的范畴,淡淡的喜欢便是淡淡的爱,不能拥有,只能远观。难过的时候会很揪心。
喜欢一个人,你总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他,你会想跟他做所有浪漫的事,一起看电影,一起旅行,一起下厨,所有一切你都想跟他一起做,所有一切在你看来都是那么罗曼蒂克,拥有他,你就拥有全世界。
喜欢一个人,你会变得敏感,你会对他说的每一句话字字斟酌,生怕漏了什么该领悟的信息,而错过了对他的了解,你渴望他对你说甜言蜜语,却又害怕他说的不够真实。以往很少发朋友圈的你,却因为喜欢一个人,一天发三遍都觉得少,很多你想对他说又不敢说的话,发在朋友圈里仅他可见。
我一直分不清喜欢跟爱的区别,因为能让我喜欢的,能让我见面时羞涩脸红的,便是我爱的,唯一不同的是,喜欢可以说出口,爱却在心口难开。明知道喜欢一个人有时是一种错误,可你依旧站在爱情的角度里,自欺欺人的说那是生不逢时,相见恨晚。
如果爱情可以解释的话,这世界上就不会有人因此而痛苦了。我不敢问你为什么喜欢我,不敢问,是害怕自己的卑微不足以让你喜欢;不敢问,是害怕自己在你心里没有一席之地;不敢问,是因为太爱而不得的痛苦。
胡兰成一生爱过很多个女人,他在自己写的《今生今世》提到了8个女人,尤为出名的恋情莫属与张爱玲的。一个放浪才子,在遇到自己心爱的女人时求婚写道:我本自视聪明,恃才傲物惯了的,在你面前,我只是感到自己寒碜,像一头又大又笨的俗物,一堆贾宝玉所说的淤泥。在这世上,一般的女子我只会跟她们厮混,跟她们逢场作戏,而让我顶礼膜拜的却自有你。他成了她幻想中的男子:潇洒健谈,口若悬河,风度优雅。她遇见他,一个天才女子,在爱情面前却也觉得自己卑微,低到尘埃里,也满心欢喜,因为在尘埃里开出了花。
而我喜欢你,其实也是这种感觉,我不是天才女子,你不是放浪才子,我喜欢你的笑容,喜欢你温柔的小眼睛,喜欢你的冷漠,喜欢你的所有好的与不好的。爱是喜欢的延伸。我喜欢你,已经是细水长流了。
我怕成为张爱玲那样的人,她写尽了所有的风花雪月的浪漫,而自己的感情却是一地鸡毛的惨淡,可我依旧是羡慕的,羡慕她与胡兰成有过4年的婚姻生活。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长河需要渡,轨迹也是千变万化的。我想拥有属于我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爱,独一无二的你。尽管我见你一面可能今生再也见不了。我羡慕那些与你朝夕相处的人。
喜欢一个人,你会试探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然后自己悄悄地变成他喜欢的模样,你会为他改变,而爱,也不会因为不能在一起却变成恨。爱是成全,是舍身忘我的成全,所以你好便是我好。
我喜欢你,已经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习惯了,唯一的遗憾是相遇太晚,我连光明正大争取的机会都没有,只能放在心里。这份喜欢,成了我前进方向的动力,成了我孤独静夜的一盏明灯,成了我这一生中都割舍不了的爱。
我是那么喜欢你,你能感受到么?哪怕一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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