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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1)

成长(1)

作者: 慕尼黑的流浪者 | 来源:发表于2020-07-11 17:04 被阅读0次

我曾经以为,不甘或者痛苦是我努力的源泉。

可惜不是,因为这源泉太容易枯竭,源泉应该是一种更加源源不绝的东西。因为没有谁可以在痛苦中持续过活。

我在最差的985大学读完了书,毕业三年,一无所获,可我依旧不是小镇做题家。

我还没有放弃梦想,而且我也有“为人”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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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远远远远地离开了那个小城了,那里从来都不是我的家。

过去的过去曾有人收留我,可是不曾有人给过我家,我一直有着一个寄宿者的身份,仿佛睡在风里。

我是父亲的弃儿,母亲的留守儿童,姥姥姥爷的外甥女,姨妈家的寄宿客。

他们所有人都在不停重复这个“外”字,很长一段时间,我是外来的累赘。

长久以来,我的生活没有任何养料,从外界无法获取爱。

于是我活在自己的幻觉之中,我用书筑起城堡,我活在城堡里,以一个女巫的身份。

我不是公主,也没有做过公主的梦。公主生下来就不必担忧,她最重要的学习内容是日常生活的礼仪,这让她能看起来像个公主,以及跳舞,因为她唯一的挑战可能就是在正确的时候答应正确的王子的邀约,然后踩着宫廷乐师为她编制的舞曲。只要没有太大的过错,她就可以从公主,变成皇后,甚至女王。

可是女巫不一样,女巫既要熬制自己的魔药救治民众,还要用占星术为叩门者谋求福祉。甚至有时候,需要根据国家或者国王对的需要,唤醒恶龙。可女巫却拥有自由,在某种意义上。

呵,自由。

呐,我诞生于稀薄的空气中,空气本身就是我的养分。

唯有后来看到肖申克的救赎的时候,安迪说起他捏造的人。

He is a phantom, an apparition. Second cousin to Harvey the rabbit. I conjured him, out of thin air.

我才仿佛遇到了知音。

我看过肖申克的救赎好几十遍,

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也不曾有过确定的身份,抑或固定的想法,

但我知道我时时刻刻活在那部电影里,只要一日没有到达想去的彼岸。

我一步一步往前走去,来时的脚印被时间用细沙掩埋,自此不再有来路。又或许,我的来路早就消失在那个被父亲遗弃的落叶纷飞的秋季。

只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我还记得那些开在我最初的记忆里的那些热烈奔放的花朵,它们开得比我后来到过的任何一个城市里的花朵,无论是曼谷,北京,上海,东京,还是巴黎,慕尼黑,柏林,甚至我后来看到的茜茜公主的美泉宫里被精心设计修建,好好呵护的花都要热烈好多好多。

花朵必须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在仿佛停留在上个世纪的乡下成长,就像人必须要在城市里成长,这里才是沃土,它成就你的几乎一切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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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小镇吗,好像是的又好像不是。

最初的最初,我住过的土屋,连小镇都不是啊,那是一个比最不起眼的村落还要不起眼的村落。

我不知道我书上读到的三道杠是什么,我也没有红领巾。外公那时在村里的小学教书,最初的最初,我坐在用泥土砌成的教室里,望着外公给我以及一众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孩子授课。

他农忙的时候也会把我丢在学校里。我那时可能只有三四岁。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我只记得我有一次把课堂测试的纸片拿回家,但是上面全是错题。

我玩的只有泥土,虫子,各种植物。那时好像几乎不需要货币。

后来我去城镇上小学了,依旧是低矮的小房屋,操场真的只一块土地,大大小小的东西都开始需要钱这种东西来换了。

再后来上初中我终于到了所谓的城市里,操场更加正规了,有正儿八经的跑道,跑道旁的大树下有两个秋千。我们从水龙头里用手掬水喝。

可是我的生活似乎是变得更坏了。

我一直是班级里最胖最丑,躲在角落里的女孩子,我甚至不会用土气这个词来形容自己,因为土气真的在肥胖面前不值一提。我被用来和班里最胖的男生开玩笑,他们觉得我们是一对。因为成绩好一些,我被调去和最坏的学生坐在一起好“带带他们”。

我被他们要过零用钱,我的笔总是消失不见。对他们而言我存在的意义也许就是提供作业来抄,零食小仓库,可是我后来也学坏了,于是只剩下能提供零食这一项好处了。但我的成绩一直比他们好,我该感谢老天,不然我绝无可能从那个泥淖里爬出来。

我不知道这份敌意是我的胖招惹来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我终于还是上了我们那里最好的高中,以一个副榜生的名义。老师口中的“再怎么也干不过正榜生的副榜生”,所以我现在很想笑,呐,我多想嘲笑那些老师甚至级部主任,你们可知道好多你们口中“人上人”的孩子们现在成了小镇做题家。还是你们倾尽一切也没能离开那个城市,所以只好转而用你们的幻想来压制其他你们以为会走上你们的老路的孩子呢。可是孩子比你们更有力气,因为时间是站在他们这边的。

生活还是有变化的,身边的人的素质明显好了一些。嘲笑,捉弄我的人好像没有那么多了。我仍然用钱来”收买“一些朋友,好让我自己过的舒服一点。

我也仍然是透明人。

但我想,我隐隐还是有叛逆的精神的吧。其中的一个表现就是:我喜欢上了我们原初中的校草,我是喜欢上他不久以后才知道他是原初中的校草的。

他是转校生,军训后不久转过来的。

他喜欢穿着一身或黑或灰的衣服,不然就是一抹亮到扎眼的衣服。忠实地践行着巴黎fashion的准则。

他不喜欢参加我们的集体活动。

起初我以为他的腿有毛病,并自以为是地为此解释了他迟来我们班级的理由。人们总是喜欢包装自己觉得美好的事物。也许美就是有这样一种魄力吧,美好的东西只要出现在那儿,就自有一些凡人来为此高歌,以为神迹,甚至自主完成不需要他参与的关于他的传奇。他就像纳尔希索斯,就像小妖的金色城堡里的路里王子。

尽管我日后发现,他不去参加这些活动仅仅是因为他不喜欢。大概第一学期行至中途他逃课的次数越来越多。他彻彻底底不喜欢上学,整日里和班级里一些家里比较有钱的人混在一起,大大方方逃掉所他想逃的课以及晚自习。

但这不重要,因为那时我已经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

我为他写诗,

不是日记本,是诗集。

毕竟我们也没有真的接触。

我秘密地用收集到的他照片做了一个钥匙串,就是那种常见的追星族书包上挂着的一串照片的钥匙链。

我只是不敢惊扰他。

后来我忍不住跟我的一个朋友透漏了我疯狂地喜欢他这件事。我的朋友说,如果他知道了,他一定会骂死你。你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太胖了,他不会喜欢你的。你要是瘦瘦的,可能还有点可能。我把你当朋友才会这么对你说。

我想那次回去我哭了很久。虽然我知道这终究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但是从别人口中得到这件事还是过于残酷。

从高二那段对话开始,我从快167斤的体重瘦到了高三毕业时,130斤出头。因为我想,这样至少可以让我的暗恋更加名正言顺一些。

甚至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为这段经历骄傲着。

整个高中我都不间断地写他。三年下来,三本诗集。尽管大部分的主题,不过是一段剪影。

他是坏学生无疑了吧。染头发,逃课。就算去上课,也只是上班主任的课以及早自习。

我能见到的他极其有限,匆匆闪过的侧影,背影,以及睡觉时在一摞书上露出的头部。

他总会在楼下的梧桐树下等他的女朋友一起吃饭。我也总会第一个飞奔出去,这样至少能够看见他和他女朋友的背影。

我好无私啊,因为我甚至觉得,和他在一起的女孩子好美。

人的努力总是有回报的,我也得到了我的报酬,我的语文成绩在肉眼可见地提升,从高二开始,我的语文从来没考过班里第二名。

我会梦见他,但永远都是灰色的色调,校园的背景。

离他最近的一次,是在梦里全班同学一起玩迷宫游戏。在迷宫里,我走着走着,看到前方是他。于是我叫了他,他转过来对我笑,我们开心地聊了几句天。他理我很近,这也是梦里唯一一次,如此清晰地看见他的脸。

那天醒来,我写在赞美他的诗集里,

”就算在我最大胆的梦里,

我也不敢向你靠得太近。

你住在天上,

高过高高的云朵,

而我卑微进了尘埃里。“

这是依稀记得的那本诗集中的一句话。

高中生的这些玩意儿,不值一提。

我唯一的忠实听众就是我妈,我总在电话粥里读我的诗集,我问我妈我写的好不好。

我妈说,我对你这么好,你咋不歌颂我呢?

我。。。。。。

我时常自嘲,我是不是可以对村上春树那句“只要还发自内心爱着一个人,你的人生就还有救”有更多的了解。人生中遇见挫折,多半可以回望这段青春,从而从心底得到释然。毕竟没有比这种义无反顾的暗恋更让人绝望的事了。

我无比厌恶我的高中,尤其是在最后阶段,但结束高中生活依旧给我带来了不舍,离开高中前的最后一天我看见了他,他还是那副样子,走在他的和他一样气质的朋友里。我难过地快要流出泪来,因为可能日后我再也不可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离开这个小城前,我烧掉了那三本诗集,丢掉了那串用他的照片做成的钥匙链。丢到了散发着新鲜的水果恶臭的垃圾桶里。

叔本华说,

大致而言,一个人对与人交往的热衷程度,与他的智力的平庸及思想的贫乏成正比。人们在这个世界上要么选择独处,要么选择庸俗,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的选择了。

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甚至有些暗自庆幸,我是否应该感谢这份屏障,在我成长的这么多年的过程中,我不必主动探寻,就已经在独处了。

我甚至应该感激他。初中的时候我曾数次想过自杀的事,我做过很多很多可怕的事,有一次我差点投湖。我将我身旁的墙壁用刀子划的面目全非。我将自己的双臂用剃须刀片划出无数细小的伤口,这些伤口在深夜隐隐作痛,好让我感受到自己原来真的活着。这些举动在我喜欢上他以后消失不见了,因为无论是以怎么样的形式出现着,爱都是某种意义上的拯救。对他的爱至少帮助我度过了人生中的寒冬,并且成就了最好的我。因为这份爱,我想要变得更好,我那时清楚地知道,就算没有交集,我也愿意成为那个更好的我。

好笑地很,那时我并不自卑,我也不觉得我和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孩子有什么区别。

我甚至更加骄傲,清高。因为我活在我自己构筑的世界里,我是那个世界的王。我的骄傲也不曾被戳穿,因为一个很胖的女孩子是不会被注视的。无论你是高傲还是自卑,你都不曾存在在别人的世界里。并且我一直相信,我是有一个更好的世界的。我只需要为此不断读书,将其不断完善。在我的世界里,我已经去过罗曼加里出没过的战火纷飞的战场,我在盖茨比的舞会上饮酒作乐,我和巴克翻滚在阿拉斯加的雪原,我也曾在霍格沃茨挥舞过魔杖。这个世界,是跟随着我的流动的盛宴。

这是我唯一的幸运么?

因为这个幻想的世界,后来成了我成年后成长的蓝图,而这个世界,离后来我真正想要生活的世界比那个小镇所能提供的要更为接近好多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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