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和朵儿讲述今天发生的争执,希望她将来遇到这样的事也能明确态度,有些事不可做。
闺蜜因为信用问题不能担任公司股东,向我求助,并提出我们两人签一份代持协议,所有利益损失与我无关,都是她的。我同意了,然后在工商部门网站上作为股东签了字。
上午闺蜜来电说是公司有一笔贷款,需要我签字,她拉我进了一个小群,银行经理会指导我如何操作的。
第一次扫描二维码,注册登录,然后就是申请贷款30万,截图发群里。对方说我操作错了,应该选公司。他把记录清除,让我重新再来一遍,这次我很认真地看了,没有公司选项,还是到了确定申请贷款30万的页面。对方说他再发个二维码让我操作,后来让我下载平安普惠,一系列的操作之后,我才明白过来是通过我来贷款。
我说不合适,这是公司经营贷款,不能以我名义贷。对方说他只是协助,他会联系公司那边。闺蜜打电话给我解释是公司贷款,这样利率低,手续简便,出款快。我告诉她这样行不通,我不会操作的。
她苦口婆心,说一切后果她承担如何如何,我说银行追债只会找我,你没钱,公司没钱,我为什么要陷进这样的纠纷里?她问怎么做我才能同意?我说先给钱再贷款,或者让银行出个东西,还款追债不要找我。我内心里觉得什么条件也不能贷。
无欲则刚,没有贪念,就不会吃亏。仔细回想操作上应该没问题吧,应该没有贷出来吧,下次要更谨慎才行啊!
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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