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够喜欢才会行动。这是昨天果断买衣服的感悟。
我是一个比较宅的人,平时很少逛街买衣服,一两个月去一次就算是多的了。现在不买东西的准则,只有一个:只要在犹豫要不要买,就说明不是很喜欢,不是很需要,那就不会去买。一定要去买,肯定是我非常心动,足够喜欢。
说实话,我昨天在买时,还是确实有些许犹豫的,不是因为不够喜欢。是在思考,如果买了这件衣服,会对我的生活会造成什么影响,它是否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不得不承认,这件衣服,对我来说,确实不便宜,有点儿超出我的预算,勉强能承受的那种。就算再喜欢,还是要看自己的实力能否承受的。不能太过头。
经过和朋友简单商量了一下,及几分钟的思考后,果断买了。我在逛实体店时,果断买衣服的经历很少。可以说这么第一次这么果断去一见钟情的衣服。之前,考虑的因素主要是不讨厌,性价比高就买。现在在买东西时的想法已经变了。
奔着闲逛的想法,主要想锻炼锻炼的美能力,是否能找出来那些衣服适合自己,那些衣服能打动到我。
既然遇见了,又足够喜欢,还能承受,为什么不行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