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死了,在走出这里不久后。
对这里嗤之以鼻的,除了老兵就只有我了。所有人都坚信只要走出这里,便会出人头地。讽刺的是,虽然和老兵对这里充满蔑视,但我们还是和那些眼神里闪着未来光芒的人们一样,盘算着还有多久才能走出这里。
我已记不清我与老兵何时相识,记忆中存留的只有我们熟络后的场景。
老兵总是穿一身破旧的军绿色迷彩服,所以我叫他老兵。老兵喜欢把裤腿挽起来,露出他瘦瘦的脚踝,上身迷彩外套的污渍快要深过他黝黑的皮肤, 脸上堆积的褶皱像腐烂许久的苹果, 时间越久,它发酵的褶皱就越多。 岁月并没有赋予老兵成年男人应有的成熟和稳重,老兵的眼睛哪怕在吃饭时, 也是四处打量,努力探寻着视线里少有的乐趣。有时他会用粗糙的大手一指,顺着泛黄的指甲看去, 多半都是漂亮又性感的女性。我总会撇见他用干得没有颜色的嘴唇努力拼出一个笑的表情,一笑起来,脸上的褶皱就更深了。
老兵会趁这时点上一支烟,跟我讲他年轻的故事,但我对他年轻时的翻云覆雨没兴趣,我最爱听的是他口中肤白貌美的老婆。讲到激情时老兵总是深深吸一口气,好像这样就能闻到爱人洗浴后的体香以及当初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的暧昧的味道。后来老兵再讲他老婆的故事时,我也喜欢跟着深深地吸一口气, 以此来满足自己渺小的性幻想。或许老兵年轻时真的只手遮天、翻云覆雨,但现在他拥有所有人中最稀疏的头发,倒不至于秃顶,只是原本完全覆盖的头发,现在露出了几块头皮。或许能让老兵自己真真切切感到青春不在的,也就只有这头发了。
夏天的朝阳总不比晚上的风讨人喜爱,我把双手后撑,仰起头能看到比天空还黑的树的剪影。偶尔能听见树叶"簌簌"的声音, 证明着它的生机。一只飞虫爬上了我的胳膊,晚风的惬意让我消散了拍死它的冲动,还是老兵眼尖,一掌拍散了我积攒一晚的氛围。老兵看看我,一只手搓着脖子上的污垢,另一只手摸了一把自己稀疏油腻的头发,顺带取下别在耳朵上的烟,深吸一口气,又开始讲起他的老婆。
我们同行了很久, 全都是这样那样没有营养的片段。直到有天清晨我醒来,却怎么也寻不见老兵的身影,我猜他一定是昨天晚上趁我睡觉时走出了这里,我猜他一定过上了我们所嗤之以鼻的出人头地的生活。
后来我也走出了这里,原来大部分都没有出人头地。我们开始按部就班的生活,渐渐的甚至连早上起床的时间都固定下来, 走在街上碰见几个老友的寒宣都能猜到一二,车站几点钟大约有多少人,家门前七点会有人骑摩托车上班——生活太有秩序了。我没过上出人头地的生活,却又厌倦起平凡的人生。迷茫像清晨的霾,来的突然,压得我几乎窒息。
我们就像是沉船上的两块木板,船是沉了的,只剩下我和老兵。再次听到他的消息时,他已经死了好多年,可时间过的太久了,“我和老兵”像一个简单的小学生作文的题目,我却如初写作文的学生一样无从下笔也无话可说。我开始害怕,怕本就潦草的一生在别人口中更加潦草。没有人愿意为我这一-生添上一笔,我只好自己动手,把那些道听途说的故事,变为我的人生。
然后在某天,当有人恰好访问了我的生活。 我也会用颤抖的手点上一支烟,深深地吸一口气,给他讲讲我那肤白貌美的老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