枇杷这东西,是有年月没吃了。
小时候呢,搞不清楚枇杷和琵琶。因为觉得琵琶都是古代的美女弹奏的,那枇杷也应该是女性化的水果,可能越吃越美。
居然南半球有枇杷,小区散步时曾看到过一棵,从别人家的篱笆里往外长,我掂着脚摘了几颗回去品尝,不酸不甜,水味。偷摘了水果,不算美味,却也喜不自禁在这地方能偶遇我认识的一种家乡的果树,而且本能的不想放过。每年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想着去散步,顺便看看那茂盛到篱笆外的枇杷树,看它开花,结果,不大时还不舍得摘,等一黄,我就可以踮起脚尖。其实想归想,这事我也就干过两回。碰巧朋友家里就有一棵,今天摘了一些送我品尝,我尝了几枚,酸甜水润,但是多核,照长辈的说法这应该不算好的种,但是能吃上几枚新鲜采摘的又不常吃的家乡水果,也是一种幸会。
枇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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