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丈夫说了一则消息,彼尔盖茨夫妇离婚。我想自己是有些震惊的,在我知道的不多的富豪夫妻中,他们夫妇二人应该是互相认可的。怎么突然间就离婚了呢?
自己上网查了一下消息,有说是男方出轨,有说是为了避税,但是二人的官宣却是婚姻不再让双方互相促进和成长。听惯了国内娱乐圈的通用离婚理由“性格不合”,再听他们的官宣,觉得这个理由有点高冷。
什么是“婚姻不再让双方互相促进和成长”呢?盖茨曾经说“我这一生无法再找到比梅琳达更好的伴侣了”,股神巴菲特也说梅琳达让彼尔成为一个更好的决策者。这说明两人无论是在婚姻中还是在事业上一直是互相促进和成长的,盖茨在事业上取得了那么大的成就,军功章上有妻子的一半。而在家庭生活中,妻子更是他的贤内助。那么这个离婚的理由就不成为理由了。
如果说一定要为两个人找一个离婚的理由,我想就是双方都想为自己选择一个新的活法。毕竟夫妻共有那么多的财富,即使平分财产,余生也无需为经济状况担心。虽然选择开始新的生活可能不一定会比两人原来的婚姻生活更幸福,但是也不能排除它可能是一件好事。再说,如果两人都认为新的生活方式不合适,再复婚也是可以的。
所以,那个官宣的离婚理由其实没有意义,大家也没必要去深度挖掘。虽然是名人,但是他们一样有结婚的权利,也有离婚的权利。只要当事人不介意财产分割,不需要外人操心费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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