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孝敬父母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有古人编录了诸如《全相二十四孝诗选集》等劝孝书籍,以此来弘扬孝道,更加体现出古人对于孝道的重视。
然而,当今社会,不孝敬老人,甚至是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却好像越来越多,如若没有什么特殊原因的话,那么如此恶劣的行径,当真是让人无法理解,但凡是一个有血有肉、知恩图报的子女,怎么可能会狠得下心不在乎自己父母的死活呢?
在我曾经居住的农村老家,就曾有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位年近七十岁的老母亲,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两人都早已成家立业,只不过女儿因为嫁到了外地,所以很少有时间回来看望和照顾自己的母亲。
于是,女儿就和自己的弟弟,也就是老人的儿子商量,以后的每一个月,她都会支付生活费给母亲,但是考虑到母亲的身体情况和精神状态,这笔钱即使到了母亲的手里,她自己也不方便使用,因此她便决定将这笔钱直接交给弟弟,然后由她出钱,弟弟出力,两人共同赡养母亲,弟弟答应了。
但是,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每个月都会拿到由姐姐寄给母亲生活费的弟弟,却并没有像姐姐安排的那样悉心照料二人的母亲,反而是把年近七十的老母亲关在了自家的牛棚里!
不仅如此,老母亲的一日三餐更是少得可怜,经常就是一碗稀粥加半个馒头,根本毫无油水可言,使得老母亲本就年老无力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越发虚弱。
对于这种情况,儿子的媳妇看在眼里,不仅没有表现出半分的不忍,反而比自己的丈夫还要变本加厉,经常在言语和身体上折磨老母亲,至于他们那个正在读小学的儿子,对待自己奶奶的态度更是极其冷漠,从来没有开口叫过奶奶一声,因为在他的眼里,奶奶的身份还不如家里的小狗高贵。
直到过了半年左右的时间,老母亲的女儿突然从外地赶来看望母亲,这才终于发现了弟弟一家人对待老母亲的虐待行为,然后在把老母亲接走的同时,也把自己的弟弟告上了法庭。
整件事情看下来,我们自然不能够完全断定,老母亲的女儿就没有半点做得不合适的地方,但是关于儿子的行为,无疑是绝对让人感到发指的!毕竟无论怎样,那都是曾经辛苦把他拉扯大的母亲,换了谁能够真的狠心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母亲呢?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就像儿时的我们心安理得的接受父母的照料一样,老去的父母,同样应该受到我们的用心关怀,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而不是做一个没人孝敬的“老小孩”。
年关将至,多回家陪陪你的父母,多珍惜与他们在一起的为数不多的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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