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的朋友。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卢重鋂,其人美且偲。”
这首《诗经•齐风》里叫《卢令》的诗,描写了人与狗狗和谐相处的场景,馨怡温良。
“卢"是条小黑狗,“令令”是铃声。
一条小黑狗,挂着小铃铛,戴着两个项圈,并且是大环套小环,跟随鬈发帅呆的主人,亦步亦趣,振铃作金玉之声。
美不胜收到让心融化。
《诗经》是部先秦诗集,先秦是古代的古代,说“自古以来”,此言不虚吧?
到了现代,日本电影《忠犬八公物语》反映的也是人狗之间的亲密友情,涩谷车站见证了作为一条狗的阿八对人的忠义。特别是在主人逝后的不离不弃,着实令人唏嘘感叹。
比某些人强多了。
狗,也是唯一能够成为人类朋友的动物。
温鲁断言,“狗是唯一爱你甚过于爱自己的生物”;陶潜则把“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作为悠然田园生活的写照;拜伦也心怀感慨,说“狗是我们最执着的朋友。回家的时候, 它比任何人都先出来迎接,而且它也是最保护我们的”。
他们是名人大家,说的都对。而我从小到大却一直怕狗,怕这个人类唯一的动物朋友。
那种怕,生发于内心深处,无以名状。以至于只要梦见狗,一整天都提心吊胆,老有隐隐的担忧,怕碰到闹心事。
有狗的梦,我一律视为恶梦。
听老人们说,做恶梦后,第二天把它说出来就破解了。但有个前提,说梦时必须要出来日头,不然的话是不灵的。
也因此,一旦梦里有狗,醒来若是阴天,我心里总是堵得发紧,总是搁搁掂掂怀揣忐忑,总是盼着太阳一出冲破云遮雾挡,让我有个说梦的机会——明白了吧,“说梦”者真的是“痴人”。
我常常想:我怎么会怕狗?
我弟弟不怕狗,我父亲活着的时候也不怕狗,那么,我怕狗就与基因传承没多大关系了。
琢磨来琢磨去,我以为我怕狗大约与儿时的经历有关。
我家住的西胡同,户户有院落,家家养土狗。老邻居嘛,连狗见了也欢气地摇尾示好。
独独斜对门安子家的狗是个另类。
这条狗的品相令人生厌。它是一条神色恹恹的、瘦弱歪歪的、黑毛间偶然夹杂着几处白毛的、可能已近中年的狗,天天趴伏在门槛上,无论见了谁都呲牙咧嘴,发出阴沉呜呜森然唳唳的吓阻声。
它与每位街坊四邻都绝不勾兑调和,都一心为敌作对。
人走过去了,它仍会恶意满满汪汪唧唧地追出十米八米,不由人不心惊胆战,所以我最愁从安子家门口走。有时必须经过,得先从我家门缝中费劲地侦察,瞧它一旦不在便立马冲出去、跑过去。
令人脊背发凉的是,它每次准会、一定会、必然会从庭院深处窜出来,象弥补过失似地,凶嘶恶吠,惊得我的小心脏几欲从喉咙里弹跳而出。
我觉得安子家的狗就如某些穷贱尖刻之辈,事无大小而缁珠必较,心胸狭窄但窃居要津,你千般防备万般躲避,也总会横遭其明叱暗算。
也许,它的词典里从来没有“放过”二字。
后来,好象是从小说《沸腾的群山》里读到“狗怕哈腰狼怕蹲”,我才有了主张。
小说里认为,人哈腰,狗以为是摸石头砸它;人下蹲,狼以为是要开枪打它。
为了一试然否,已是初中生的我便两手各攥着一块石头,找到前街双华家那条平日里态度友好的小黄狗——狼是不敢找的,也找不到——演示哈腰的威力。小黄狗看到我这位老相识又是匍匐又是嗷号,果然转头就跑,效果显著啊!自此我就壮了胆气,渐渐在心里对安子家的狗豪横起来。
不过,那种豪横连我自己都觉得多少有些勉强,所以一次也没展示过。
心有余悸啊!
恶的东西,能逼着人作价值选择、作利害取舍;而恶本身则能做到无差别对待,这才是恶的可怕之处。
恶的世界,无理可讲。
我前面说的那个年代,狗还没被当成宠物,狗仅仅是用来看门守夜。那是比所谓“交通靠走通讯靠吼警卫靠狗”还要早的时候,狗不能进屋,也没有娇宠的名字,大多白天流窜于街头巷尾,时或被追打围截,到晚上才可得到主人赏赐的一点吃食,只是维持狗命活下去而已。
那一代狗,不容易。
狗成为宠物,是在仓廪实衣食足之后,身边的人类大都知礼节知荣辱了。当然,养宠物的也不尽是这样的人类。
我喜欢过一条狗。
二00四年的一天早上,同事鞠老弟接我一起上班,用手提袋装了一条巴掌大的小小狗,说是别人送他女儿的,他不想让女儿养,知道我母亲有个庭院,拿来给我母亲的,就放下了。
也说不上想不想养,既然送来,母亲和家里人就喂着了,且渐渐有了感情,上了某年元宵节的“全家福”,还占据前排中间的位置。照片洗出来,姐弟几家人手一张,看到它乖巧伶俐又显呆萌的样子,人人高兴。
尤其是,它会向你乞巧卖乖,向你贴近亲热,向你撒娇示弱,忍不住就想逗它抱它挠它摸它,之间的情感日益加深,回家时竟然会先想到它!
人与人有悲欢离合,与狗也是。
在已经天然是家里一名重要成员几年后,它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人人伤情。怪不得曾国藩不让家人养宠物呢,要义在这里呢!
同样是狗,我怕我爱,我避我近。
兴许,就因为狗是人类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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