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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应重于“反扒”!

“帮扶”应重于“反扒”!

作者: 坚守良知 | 来源:发表于2018-07-20 20:37 被阅读2次

      “帮扶”应重于“反扒”!

      作者 唐孝忠

      2009年01月19日 10:24:42

      据重庆晚报报道,2009年1月来,重庆全市警方开展反扒专项行动抓获扒手180名,还押解部分扒手当众辨认。其中1月7日,民警在朝天门地区仅用3小时就抓获扒手30人。很多扒手在作案中携带有刀具,一旦扒窃不成就会持刀硬抢,后果极其严重。为保护市民人身财产安全,警方将加大反扒力度。同时,警方正在秘密训练一支女子反扒队,专门对付那些在商场、饭店内作案的扒手。

      新闻链接:http://cq.cqnews.net/sz/zwyw/200901/t20090117_2861348.htm

      民众在公共场所的财产乃至人身安全如果受到威胁,必定会产生不安的心理,势必影响一个地区的局部安全。对于警方加大力度打击侵害民众财产等行为,民众拍手称快那是自然的事情,而训练女子反扒队更是大快人心的举动。但是,我们在打击的同时可能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东西,而我们所忽略的因素,或许正是上述隐患的根源。因此,即使反扒的力度继续加大,即使女子反扒队威震四海,这些不稳定的因素始终会阴魂不散,始终会卷土重来。那么,我们究竟该怎么应对这些不稳定的因素,才能做到标本兼职,才能真正让社会治安秩序好转?

      其实,扒手也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扒窃是为谋生,他们为了自己乃至家人的生活而随时在冒险。即使有的并不仅仅为了谋生,而是为了吸毒等目的,也是其选择的一种非正常的生活方式。每当他们被暴露,人们便会给予冷漠与仇视,更有甚者,野蛮地毒打他们,警方则会让他们低着头当街示众,这些行为,完全忽略了他们的尊严,把他们作为敌人,而不会理解他们,同情他们。当然,笔者之意并非纵容扒手,并非让其肆意扒窃,甚至危及民众的生命安全也不顾。而是要说,要阻止扒窃行为,仅靠打击是难以遏制的。相反,如果一味的打击甚至仇视、歧视、不尊重,即使因惩治而一时收手,待扒手释放后,还可能重抄就业。而导致他们重抄就业的根源是什么,责任在谁?

      不可否认,导致扒窃不断的根源在于政府与社会对他们的关怀不够,根源在于对他们的歧视、仇视甚至漠视其尊严,让他们无法在社会抬起高贵的头颅,以致厚着脸皮继续扒窃。不容质疑,扒窃不断的责任在于政府与社会,当然,并非打击不力,而是只盯着“皮外伤”,而对造成“皮外伤”的根源没有去查找并救治,这样的后果将是无论怎么打击,扒窃依然,如果扒窃不行了,就会改头换面,就会“推陈出新”,结果是打不胜打,防不胜防。

      扒手为何要从事这种并不光彩的行当?原因很多,但总的说来,受不良教育的影响,受社会腐朽思想的摧残,受穷困处境的刺激,因未学到一技之长而难以就业等等。当误入歧途后,得不到社会的尊重,以致“以烂破烂”,混迹于回头太难的江湖。其实,人,都看重自己的尊严,谁不想从事光彩的职业,谁不想过上幸福而体面的生活?事实上,扒手也不例外。他们因不小心误入江湖后,却没有得到尊重,释放后,又被歧视,又没有正当的职业。面对这样的尴尬,他们不继续从事扒窃,还会做什么?他们也要吃饭穿衣甚至还要维持家人的生活必需。

      肾炎的表象是眼帘、手脚肿胀,如果我们只对眼帘、手脚等表象进行治疗,永远也无法治愈。但如果先查出肾炎这个根源并对其根治,这样就能彻底治愈疾病。扒手也不例外,要阻止扒手扒窃,必须先搞清扒手为何要扒窃,为何要重出江胡,除了扒窃以外就真的无路可走了吗?待弄明白了他们扒窃的根源之后,我们自然知道该怎么“医治”他们。其实,扒窃是公然挑战社会秩序的行为,也是光天化日之下的丑陋行为,如果社会和政府给予扒手必要的人格尊重,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帮助其建立健康的精神家园,帮扶其找到合法的谋生途径,不让他们受寒挨饿,他们绝对不会从事这种极不光彩的行当,绝对不会从事这种会受到法律严厉惩治的职业。

      人,难免犯错误,如果倒下后给予搀扶,必定会爬起来重新做人,如果再一味地击打,不给予尊重,他们只好随波逐流。因此,虽然打击有必要,但“帮扶”应先于“打击”,“帮扶”应重于打击。这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全社会都要担当起帮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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